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意义,认真制订落实目标任务的工作方案,并于2010年3月10日之前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市目标办要将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各区、各部门绩效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并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将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落实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编制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
1.编制2010年至2020年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协、洪山区人民政府、江夏区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3月底之前完成前期调研,8月基本完成规划纲要起草工作,年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2.编制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城市总体规划。
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8月底之前完成规划编制
3.编制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信息产业办、市科协
时间要求:2010年8月底之前完成规划编制
4.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组建高层次的专家
指导委员会。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科协
时间要求:2010年3月底之前确定专家委员会名单,4月召开第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
二、推进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试点
1.制定《股权激励试点办法》和《股权激励试点办法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制定《股权激励试点办法》,8月底之前制定《股权激励试点办法实施细则》
2.启动实施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力争2010年 10家企业开展首批股权激励试点。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时间要求:2010年3月底之前启动实施首批股权激励试点
3.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办法》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办法实施细则》,启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知识产权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办法》,8月底之前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办法实施细则》,10月底之前启动实施首批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
4.开展以技术、管理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注册企业的试点。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知识产权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开展试点
5.加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和科技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全省统一的集产权交易、科技成果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为一体的交易市场。整合完善现有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平台,建立一个科技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互联互通的网上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10月底之前建成网上信息平台
6.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编制《武汉市技术标准战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争取制定或参与制定5-10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力争2010年12月底之前制定1-2个行业标准,争取制定或参与制定1个国家标准
三、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1.抓紧推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遴选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的后备企业。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
时间要求:2010年3月底之前启动各项准备工作,6月底之前遴选出100家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的后备企业
2.制定和完善促进企业改制上市的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
时间要求:2010年 4月底之前出台《企业改制上市的管理办法》
3.制定出台《关于扩大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信用贷款试点的意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8月出台《关于扩大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信用贷款试点的意见》,10月底之前开展首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12月底之前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4.启动申报设立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基金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启动申报工作
5.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推动组建面向中小科技企业服务的金融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完成
6.积极组织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完成
7.完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奖励办法,扩大现有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新设立和引进一批创业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4月底之前新设立和引进今年第一批创业
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
8.完善担保融资补偿管理办法,出台《担保风险补贴管理办法》。扩大担保和再担保基金规模。通过政府引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一批担保机构。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 4月底之前出台《担保风险补贴管理办法》,6月底之前新设立今年第一批担保机构
9.启动光谷银行的申报工作或重组设立工作。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武汉经发投集团、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4月启动申报工作
10.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开展今年第一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11.扩大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试点规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9月底之前开展今年第一批主要污染物排
放权交易、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绿色信贷试点
四、加快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1.深入实施“人才特区”战略,加大“3551”人才计划实施力度。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
2.积极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对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资金等配套政策支持,并协调解决户口、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
3.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启动今年首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工作
五、扩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试点
1.制定出台《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信息产业办、市城投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4月底之前出台
2.编制《自主创新产品采购目录》,与中关村联合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力争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主创新产品纳入中央政府采购目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信息产业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4月底之前出台
3.制定出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示范项目实施办法》、《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投标承接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意见》。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市质监局、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出台
4.实施“光纤到户”、“三网融合”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办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广播影视局(武汉广播电视总台)、中国电信有限公司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市分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启动当年项目
5.在城市照明工程中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产品。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信息产业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启动当年项目
6.实施节能建筑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启动当年项目
7.2010年组织开展面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招标采购活动3-4次。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广播影视局(武汉广播电视总台)、市城投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开展第一次政府采购自主创新
产品活动
8.探索金融机构、企业和财政共同参与的政府采购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10月底之前提出实施意见
六、开展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做大做强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试点
1.按照省人民政府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5大产业发展的文件精神,设立光电子、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电子等5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设立5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制定出台《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做强做大的若干意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知识产权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出台
3.加强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税收政策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4月底之前开展调研,2010年10月底之前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4.积极争取国家现有区域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配合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4月底之前开展工作
七、开展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试点
1.积极组织和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新型产业组织,今年年内承担或参与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及工艺、核心光电子器件、高端专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新光源、新能源、重大新药创制等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通过定向委托,带动更多的中小企业参与重大专项实施和共享科技成果。
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办、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启动部分项目
2.结合国家和省相关专项,利用全市科技和其他部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集中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启动重大科技专项建设工作
八、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积极推动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研发机构和企业,鼓励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走出国门开展业务,组织申报并积极争取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武汉海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完成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在今年年内获批
九、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1.围绕光通信、新一代移动通信、生物、新光源、新能源、激光、地球空间信息等特色产业,承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年内新建1-2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检测中心,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新型研究机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信息产业办、武汉经发投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新建2家新型研究机构
2.加快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出台开放实验管理办法,整合形成面向企业开放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信息产业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8月底之前出台开放实验管理办法
3.加快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孵化器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提升企业孵化能力和水平。2010年新增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2万平方米,孵化企业2000家。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时间要求:2010年12月底之前完成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做好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验收工作,力争成为全国第一个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配合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做好验收工作,今年年内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十、推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1.修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今年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配合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完成调研工作,2010年6月底之前完成修订草案起草工作,2010年12月底之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2.加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内部改革。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全面实行管委会机关干部全员聘用制,加快内设机构改革等工作。今年拿出部分中层岗位面向全省招聘,优化管委会人才队伍。在机关内部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薪酬与绩效挂钩的制度,调动干部职工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启动
3.围绕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在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推行公共服务外包、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法制办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启动
十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组织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影视局(武汉广播电视总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全年
2.开展“创新创业高校行”等系列活动,进行大规模、全方位宣传,调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广大师生、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月底之前开展今年第一次“创新创业高校
行”活动
3.世博会期间的宣传展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5至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