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甸支公司、施秉支公司的请示》(平保产黔分发〔2009〕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甸和施秉两家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二○一○年三月一日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甸支公司、施秉支公司的请示》(平保产黔分发〔2009〕6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罗甸和施秉两家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