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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10]5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和充实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自治区党委常委) 副组长:张继勋(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田建荣(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孙昌华(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 哈德尔别克·哈木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敖·赛依提哈木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员:李峪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于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胡茂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胡建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李洪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朱立(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王乐祥(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李为(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牛晓萍(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 玛丽娜·贾那布尔(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黄建成(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袁进修(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甲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张新荣(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于庆和同志兼任。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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