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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发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第25次省长办公会议和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新蒲新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遵党办字〔2010〕2号)精神,全面推进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发建设新蒲新区是市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贯彻落实石宗源书记对遵义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要求的具体实践,是市委、市政府加速中心城区建设,着力构建200万人口城市框架的战略举措,是我市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和绿色城镇化的引领工程,是实施主城区城市东扩的主战场,对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省委、省政府对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和寄予厚望,新蒲新区、红花岗区、遵义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将全力推进和支持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配合,搞好服务,形成合力,迅速掀起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新高潮,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二、科学规划,确立目标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率运转”的工作要求,新蒲新区要实现“两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经过近一年来的实践和努力,新蒲新区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新火车站片区组团、新蒲组团和新舟空港组团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正在编制。2010年要完成25亿元的投资任务,建成规划的“三纵三横”道路,并开工建设第四纵;到2011年要完成新蒲新区道路网络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要全面铺开城市建设;2014年基本完成新火车站片区的开发建设工作,实现新蒲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城市功能日益完善、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更加和谐,成为最适合居住和创业的现代化新城区。 三、强化领导,健全机构 为强力推进新火车站片区开发建设工作,市政府成立新火车站片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秉清同志任组长,市、区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程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指挥部,为确保红花岗区同步启动湘江南岸片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红花岗区湘江南岸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统筹、协调新火车站片区和红花岗区湘江南岸片区开发建设工作,各指挥部要按照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片区开发建设的工作责任。 四、明确职责,各方联动 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配合支持和共同努力。特别是项目征地拆迁和审批工作,是决定新蒲新区开发建设进度的关键。涉及的市、区(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一名具体经办人负责联系和办理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相关审批工作,并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按照“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的原则,开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方式,确保优先及时办理。 新蒲新区管委会:承担新蒲新区建设的主体职责,要认真按照规划和确定的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新火车站片区组团、新蒲组团、新舟空港组团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审批机关做好项目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具体责任人:吴高波。 红花岗区政府:承担新火车站片区征地拆迁、企业搬迁等基础性工作的职责,要加强与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工作部门的沟通和配合,按照建设时序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企业搬迁等工作,加强征地拆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新火车站片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要同步启动湘江南岸片区开发建设工作。具体责任人:舒存水。 市发改委:凡属新蒲新区自筹资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一律委托新蒲新区管委会进行审批管理,并积极指导新蒲新区管委会做好项目立项、可研、招标方案、初步设计编制指导及审批工作。在新蒲新区管委会的配合下,具体负责做好向中央、省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责任人:汪先明,具体经办人:胡代书。 市规划局:指导新蒲新区管委会做好新火车站片区组团、新蒲组团、新舟空港组团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并认真做好规划审批相关工作。按照“从简快速、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的原则,及时办理项目“两证一书”。具体责任人:张继勇,具体经办人:但昭福。 市国土资源局:对新蒲新区以红花岗区、遵义县名义申报的土地项目,要按照“从简快速、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的原则,抓紧完成审查并配合做好申报工作。指导新蒲新区管委会、红花岗区政府和遵义县政府做好新蒲新区开发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红花岗区政府和遵义县政府认真做好新蒲新区开发范围内的矿权出让许可证办理和价款缴交工作。具体责任人:王达礼,具体经办人:龙军、李德军、付友维。 市环保局:受新蒲新区管委会的委托,负责联系新蒲新区开发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并按照“从简快速、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的原则,及时办理环评报告表或报告书的审批和初审上报,并全程跟踪协调上报项目的审批工作。具体责任人:张黔明,具体经办人:郑建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蒲新区开发建设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摸底、听证、房屋拆迁许可审批、房屋拆迁评估、调解裁决、拆迁合同的备案登记。负责指导、协调新蒲新区开发建设范围内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监理招标、施工许可证办理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从简快速、特事特办、即到即办”的原则,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办理施工招标备案,招标过程中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并帮助完善相关手续。具体责任人:徐江、李增强,具体经办人:姜洁、邹晓雨。 市林业局:负责新蒲新区建设开发范围内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指导、现场查验报告书编制指导,协调省林业厅及时办理林地审批相关手续。具体责任人:刘恩永,具体经办人:吴芸。 市交通局:负责新蒲新区开发建设范围内涉及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等相关公路的对接和协调服务工作。具体责任人:张应书,具体经办人:毛建伦。 市水利局:受新蒲新区管委会的委托,负责联系新蒲新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及时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审批工作。积极配合新蒲新区管委会做好新火车站片区的湘江河水景观方案设计和实施工作。具体责任人:李书江,具体联系人:潘登平。 市城管局:承担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任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确保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顺利推进。认真配合新蒲新区管委会做好管网工程建设。对新蒲新区开发范围内涉及的审批事项,要按照“从简快速、特事特办、即到即办”及时审批和办理。具体责任人:冯新,具体经办人:钱军。 管网单位:供电、供水、燃气、通信等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新蒲新区管委会做好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各家娃娃各家抱”的原则,根据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相关规划和工程进度安排,在新蒲新区管委会的统一调度下,切实做好现有管线的临时搬迁和新管线的铺设安装工作。具体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由各管网单位明确。 五、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全面推进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于领导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塞责、应付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于组织领导得力、措施扎实有效、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按照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把新蒲新区开发建设工作列为专项督查内容,实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启动问责程序,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同时,要建立完备的效能监察和工作督查档案,作为年终综合考评、兑现奖惩的依据。所有参与新蒲新区开发建设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法律意识,做到廉洁自律,不失职、渎职,要做到既树开发建设又好又快形象,又树干部干净干事形象。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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