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陈喆、张可任职的请示》(辽太保寿〔20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陈喆符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张可符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上述人员的任命文件。 此复。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陈喆、张可任职的请示》(辽太保寿〔2010〕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陈喆符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张可符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上述人员的任命文件。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