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健康发[2009]247号)收悉。经审核,潘向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正式任命潘向东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健康发[2009]247号)收悉。经审核,潘向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在正式任命潘向东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