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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惠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颁发部门】 惠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2010]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业经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专项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局根据需要另行下达。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日
惠州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2009年

2010年计划

绝对数

增长(%)

预期增长(%)

1.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410

13.2

11

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35710

11.8

9

3.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2.75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759

17.7

13

5.外贸出口总额

亿美元

171.5

-4.7

5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503

18.8

16

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亿元

101.5

30

13

8.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98.5

3以内

9.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37.6

37*

10.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

%

1.3*

11.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

6.35

8以内

12.城镇登记失业率

%

2.5

2.7以内

1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278

9.2

6

14.农民人均纯收入

7583

14.4

7

注:1. 2009年指标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各项指标最终数以统计年报数为准; 2.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两项2010年计划栏为预期达到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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