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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发[2010]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国家新时期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实施三年以来,全区各级党政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按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471号令)、《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前期补偿、后期扶持与开发性移民相结合的移民工作方针,在改善库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保障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快速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全区移民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区移民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开展移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7个先进集体,26名移民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工作力度,开拓创新,把好的政策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扎实富有成效地做好新时期移民工作,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构建和谐新疆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1.自治区移民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自治区移民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1:
自治区移民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2.喀什地区 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 4.喀什地区莎车县 5.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6.新疆额尔齐斯河流域开发工程建管局 7.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
自治区移民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共26名)
张进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副主任 赵钢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 王健全哈密地区行署副专员 刘永虎塔城地区沙湾县副县长 司马义·赛勒哈孜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人大主任、党组书记 吾拉木·艾牙斯丁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副县长 冯军祥喀什地区莎车县县委常委 许亮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副县长 张利群自治区移民管理局项目建设管理处处长 赵先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移民办主任 闫汾疆喀什地区扶贫办主任、移民局局长 方永祥哈密地区扶贫办主任、移民局局长 陈艳红(女)阿勒泰地区移民办干部 马天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县堆依齐乡伊车村支部书记 李跃忠塔城地区沙湾县大泉乡大泉村村民 齐贵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嘎顺布拉格村村民 杨永文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二工梁村村民 马尔木拉提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冲乎尔乡喀拉克木尔村村民 司来曼·吾守尔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湖乡托格拉克村村民 别克木拉提·哈力乌鲁木齐县萨尔达板乡东南沟村三分队村民 刘慧清(女)哈密地区巴里坤县石人子乡石人子村村民 阿不来提·热依木喀什地区英吉沙县芒辛乡15村支部书记 祖·早日克太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那音克乡本布图村村民 尕依提·尤努斯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温巴什乡博斯坦村村民 吐尔荪麦麦提·艾柯木和田地区和田县朗如乡米提孜村支部书记 吐尔逊·巴拉提吐鲁番地区鄯善县辟展乡柯柯亚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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