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洛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洛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是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发展形势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新挑战、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加快迈入科学发展新轨道、全面实现经济转型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为目标,根据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和我市发展阶段的新任务,在充分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充分反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基础上,在经济转型、发展模式、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科学研究和深入思考,提出具有科学性、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号召力的发展思路,明确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重大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编制原则
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针对“十二五”时期宏观发展环境变化的新特点,突出体现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体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要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跨越式发展基本态势,进一步提升我市的综合竞争实力,为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要更加注重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全国中上等水平;要增强发展协调性,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力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二是要体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要把转型升级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持走高端化和终端化的路子,显著提高产业层次。围绕构建“三个体系、一个载体”,实施加快洛阳新区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战略,推进以传统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向以现代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转变,推进传统城镇布局向现代城镇体系转变,推进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是要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要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内需与外需的关系,投资与消费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各个方面在发展中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四是要体现创新驱动的要求。要把创新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加快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洛阳,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努力培育形成竞争的新优势,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五是要体现绿色增长的要求。要把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六是要体现共建共享的要求。要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建立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体制机制,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富民、惠民、安民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富民与强市的有机统一。
三、工作机构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任务,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及科学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规划编写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和协调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重大项目规划,指导协调县(市、区)规划和企业规划编制等工作。
(二)编写小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组建“十二五”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写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及发改委相关科室组成,同时聘请专家和咨询机构参加。编写小组主要负责提出规划基本思路和起草规划纲要文本;负责组织、征集社会各方面专家论证意见及联络工作;负责“十二五”规划成果的编辑出版工作。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参与“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和基本思路的研究讨论,负责规划纲要草案的评审论证并提出专家论证报告。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市发改委研究提出报市政府确定。
四、主要任务
(一)研究编制总体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属于综合性和纲领性规划,是编制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部门或行业规划以及制定各项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1)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方针、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战略措施;(2)确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发展方向和目标;(3)确定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以及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等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4)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和产业布局;(5)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总体规划要以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突出重点,注重创新,着眼全局,增强实效,不宜设置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立足自身特点,针对所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把握优势,准确定位,认真研究编制总体规划,提出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建设项目,结合主体功能区定位贯彻落实到具体空间布局中。
(二)研究编制区域规划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经济区为对象,以统筹协调跨行政区域发展为目的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的空间细化和落实,是编制区域内其他各类规划的依据,也是区域经济调控的重要依据,具有战略性、空间性和约束力。“十二五”期间,着重对洛阳新区等一些主要区域进行规划。
(三)研究编制重点专项规划
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先导行业及薄弱环节等重大问题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并决定该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1)专项领域的发展方针和目标;(2)重点任务、主要建设项目及其布局;(3)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4)其它需要纳入规划的事项。重点专项规划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具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强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利用与保护土地、水、矿产等重要资源,建设与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科技、教育、人才、就业、卫生、防灾减灾等公共事业编制规划。根据我市“十二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拟定了18个重点专项规划课题(见附件),没有列入课题的专项规划由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与总体规划相衔接。
(四)研究编制县(市、区)规划、重点企业规划和产业集聚区规划
县(市、区)规划要做到重点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目标明确,体现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要立足本地实际,编制总体规划和必要的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市级规划的衔接工作。在编制规划中,要更多地研究与本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规划;要立足当地实际,谋划提出一批关系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有示范作用、促进就业、关系群众生活生产的重大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以及政策措施能够有机对接。使规划成为最贴近人民、有约束力、可操作的规划。
重点企业(集团)发展规划要围绕“十二五”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企业改革方向,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自主创新,着重谋划和发展重大产业化项目,推进企业做强做大。
(五)做好“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
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是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增长的重要保证,也是实施“十二五”总体规划的重要支撑。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做好重大项目的筛选论证工作,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工程;县(市、区)规划、企业规划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项目建设为支撑,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规划生产力布局,提出关系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长远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建设项目和结构调整项目。
五、“十二五”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省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0年1月-2010年底。(1)组织开展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工作,制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提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的编制研究课题,组织召开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在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2)起草完成规划基本思路。2月底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县(市)区规划、重点企业规划的基本思路也要同步完成。(3)编制规划纲要框架。继续深化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5月底形成规划纲要的框架。同时,组织各部门、各县(市、区)研究提出纳入我市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围绕纲要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社会各界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4)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下半年在规划思路成熟的基础上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同步协调重点专项、区域、企业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分征求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的意见和建议,对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进行科学论证,修改完善后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第二阶段:2011年初至市人代会。进一步修改完善纲要草案,向市人大、政协汇报并征求意见,在经市委、市政府讨论审定后,提交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由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做好总体规划与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工作。
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上述工作安排和进度要求,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与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抓紧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研究工作,在2010年1月底前要理清本县(市、区)、本部门及行业、本企业的“十二五”发展思路,并报市发改委。承担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县(市、区)规划、重点企业规划编制的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企业,以及其他参加1月19日洛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其规划的编制工作都要同步或超前进行,务必于2010年5月底前完成,为总体规划的研究和编制提供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全局,吃透市情
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市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准确地判断“十二五”时期我市所处发展阶段,借鉴世界其他发达国家与国内先进省份的发展经验,科学分析和判断“十二五”时期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理清思路,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的重大举措,努力破解我市经济社会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增强规划的宏观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体现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意图和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
(二)规范程序,加强衔接
编制规划要参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程序来进行,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法制性和规范性,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质量,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
洛阳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其他各类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制定有关政策的依据,起着统领作用,编制时要注重与已起草或实行的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做到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部门和行业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以及政策措施能够有机对接;注重与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中的总控性地位,严格遵循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开发管制原则,建立规划协调衔接机制,保证各类规划相关内容衔接一致。
(三)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
规划编制各个环节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规划前期工作中,要广泛吸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参与重大课题研究;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开言路,开展建言献策活动;规划思路、草案形成后,要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询意见;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形成规范化的规划民主决策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保障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规划工作,组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加强相关培训工作,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七、经费保障
(一)市级“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专项编制经费要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核拨。
(二)各县(市、区)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规划经费落实到位。
附件:洛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目录及分工
附 件
洛阳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目录及分工
一、总体规划
1. 洛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市发改委规划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2. 洛阳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由市发改委投资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二、区域规划
洛阳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组织,洛阳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
三、专项规划
1. 洛阳市“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由市工业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2. 洛阳市“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农经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3. 洛阳市“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服务业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4. 洛阳市“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投资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5. 洛阳市“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能源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6. 洛阳市“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基础产业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7. 洛阳市“十二五”商贸和物流业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服务业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8. 洛阳市“十二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高技术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9. 洛阳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编制)
10. 洛阳市“十二五”土地、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编制)
11. 洛阳市“十二五”旅游、文化业发展规划。(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社会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12. 洛阳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社会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13. 洛阳市“十二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社会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14. 洛阳市“十二五”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由市发改委社会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15. 洛阳市“十二五”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由市发改委外经科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16. 洛阳市“十二五”国民经济信息化规划。(由市工业局牵头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
17. 洛阳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由计生委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编制)
18. 洛阳市“十二五”公用事业发展规划。(由公用事业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编制)
四、县(市、区)总体规划
包括9县(市)、6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各县(市、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编制)
五、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集聚区规划
包括30个重点企业规划和17个产业集聚区规划。(由各重点企业和产业集聚区编制)
以上规划2010年1月底前完成规划基本思路,5月底前完成规划成果,并如期报送市发改委规划科(市党政大楼1702室,联系人:肖淑珍、苏健,电话:63938763,电子邮箱:ghb17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