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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服务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琼卫法规[2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总队,厅直属有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塑造良好的国际旅游岛形象,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于3月初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开展一次医疗服务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看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坚决打击未取得许可证件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地下性病诊所”;二查正规医疗机构聘用的医生,看是否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坚决清理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三查正规医疗机构聘用的其他医务人员,看是否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并坚决取缔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行为;四查无固定场所行医人员,看是否取得相关证件,并坚决杜绝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江湖”游医、假医。 (二)不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医行为。一查诊疗项目和处方,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以“看病抓药”等为诱饵骗取游客或者其他患者钱财的行为;二查执业主体和范围,看是否存在租赁、承包科室、超诊疗科目范围执业行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医疗美容诊疗行为;三查执业时效,看是否存在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执业不规范的行为。四查医疗机构计生违法,看是否存在非法为他人接生、取环以及利用b 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而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医疗广告监管,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主要以各类媒体、地方报刊、杂志、户外医疗广告,以及街头“牛皮癣”为线索,加强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非法行医个人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等行为。 (四)积极探索医疗服务秩序整治的有效措施,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实现监督管理常态化。 二、时间安排及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从2010年3 月1 日开始到5 月31 日,为期3 个月,分为3 个阶段实施: 第一,动员部署阶段(3 月1 日至15 日); 第二,集中整治阶段(3 月16日至5月15 日); 第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16日至31 日)。 三、实施方法 本次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具体实施。5月31日前,各市县要将专项行动总结报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并抄送省卫生监督总队。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整顿医疗服务秩序,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整治虚假医疗广告行动,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需要,是树立国际旅游岛良好形象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把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为,作为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心工程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大事来抓。要树立责任意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落实责任,将医疗服务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力度,依法行政。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好方案措施,认真组织动员和部署,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严密组织,认真落实。要设立举报热线,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亲临一线。各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要做好对重点旅游地区的突击检查。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法律规定,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追究责任的要依法追究行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抗拒执法,情节严重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挂牌督办。 (三)积极协调,密切合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注意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增强专项行动的整体合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加强与军队、武警的沟通,坚决打击打着军队、武警、中医幌子误导、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活动;同时,还要加强与民政、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做好各类案件的移送工作。在案件查处中,要及时与监察机关沟通,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坚决依纪依法处理;对涉嫌非法行医、欺诈、失职渎职等犯罪的,要做好与公安、司法机关衔接工作,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绝不能以罚代刑。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要继续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定期公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加强社会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时将所查处的各类案件信息以简报形式上报省卫生厅和省卫生监督总队信息网络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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