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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关于表彰全区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

【发文字号】 内质监质发[2010]5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全区质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决定,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作为今年工作的总抓手、总任务,创新进取,扎实工作,在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服务、质量整治和质量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根据区局《 质量和安全年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考核结果, 为充分肯定“质量和安全年”取得的成绩,鼓励先进,推动全区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区局决定对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12 个“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奋发有为,取得更大的成绩,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全区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附件:
全区质监系统“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1. 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 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3. 兴安盟质量技术监督局 4.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5. 乌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6. 阿拉善盟质量技术监督局 7. 海拉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8. 奈曼旗质量技术监督局 9 .翁牛特旗质量技术监督局 10 .太仆寺旗质量技术监督局 11 .察右后旗质量技术监督局 12 .乌拉特前旗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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