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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等关于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等

【发文字号】 京卫疾控字[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卫生局、建委、流管办,市疾控中心: 为了有效预防春节后甲型h1n1流感疫情回升和跨地区传播,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全国农村地区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中接种行动方案〉的通知》(卫发明电〔2010〕14号)要求,我市拟于春节后,对来京务工人员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最大程度发挥疫苗的作用,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未接种过甲型h1n1流感疫苗且无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禁忌症的来京务工人员。 二、接种范围 全市建筑工地、生产企业、建材市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宾馆、商场、娱乐场所、家政服务、餐饮企业、医疗机构、交通运输等单位的来京务工人员。 三、接种原则 知情同意、自愿、免费。 四、时间安排 2010年3月5日-3月31日。 五、接种方式 全市各用工单位负责动员和统计需接种人员的数量,与所在区县卫生局(联系方式见附件)预约接种时间,并提供接种场所,维持接种现场秩序。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落实,组织医护人员上门提供接种服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疫苗供应、接种安排和接种数据的统计等工作。市和区县卫生、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对接种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 联系人: 北京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 王艳春 83970615 83970622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卢 丽 64407097 附件:区县卫生局防保(疾控)科电话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 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附件: 区县卫生局防保(疾控)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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