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第一届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闽教高[2010]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教育局、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促使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现决定成立第一届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任期五年,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陈文哲(福建工程学院副院长) 副主任委员:沈斐敏(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黄克安(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委员(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江 勇(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朱世泽(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孙银聪(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德发(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代院长) 苏文锦(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张迅捷(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院长) 李宝银(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李海洋(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李斯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林 东(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林守章(厦门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松柏(黎明职业大学校长) 林承超(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林素川(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 翁桂香(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 斌(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秘 书 长: 唐鲁榕(福建省教育厅高教处调研员)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三月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