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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都邦产险省公司)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发文字号】 黔保监中介[2010]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都邦保险贵州分公司申报兼业代理人代理资格的请示》(都邦贵分发〔2010〕0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金沙县腾驰通村便民客运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1)。 二、不予核准你公司代为申报的“大方县振华汽车修理厂”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2)。 三、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并提示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1、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2、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一: 核准资格的保险兼业代理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代理险种

1

金沙县腾驰通村便民客运有限公司

52242468396635600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承运人责任险

2

贵州泰安汽车服务销售有限公司

52010078016562200

机动车辆险、人身意外险

附件二: 不予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不予核准原因

1

大方县振华汽车修理厂

不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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