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对王拥军、卫凌筠同志进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新保鄂发[2009]64号)、《关于申请对刘晓云同志进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新保鄂发[2009]6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王拥军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刘晓云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对王拥军、卫凌筠同志进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新保鄂发[2009]64号)、《关于申请对刘晓云同志进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新保鄂发[2009]6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王拥军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樊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刘晓云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