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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2009-2012)


【颁发部门】 巢湖市政府

【发文字号】 巢政办[2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全面提升产品和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安徽省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皖政办〔2009〕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实施“三大工程”(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工程、技术性贸易壁垒突破工程、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示范工程),建设“两大体系”(农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公共服务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创新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以技术标准战略促进产业升级,提升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争取达到2个,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争取达到2个;争取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国家标准的数量超过5项,制(修)订省地方标准5项以上。 (二)力争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中国名牌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通过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争创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5家以上。 (三)力争建立2个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示范县,培育10家具有自主创新优势的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企业,扶持5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企业。 (四)建立健全以优质、特色、生态农产品质量标准为主体的农(林)业标准体系,制(修)订省级地方农(林)业标准5项以上、市级农(林)业标准规范50项以上。 (五)建立8个国家级、20个省级、40个市级农(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和5个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建设10个标准化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的企业达到5家。 (六)组织开展1个国家级、10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培育一批行政服务、商贸流通、通讯、金融、电力、餐饮旅游等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建立绿色饭店10个,标准化服务社区1个。 (七)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标准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市的标准信息服务网络,有效开展标准化信息服务工作。 (八)完善标准化专家库,全面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政策、熟业务、精技术的高层次标准化专家队伍。 三、重点领域和方向 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拟在以下十三个重点领域内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 (一)化工产业:煤化工技术标准;橡塑化工技术标准;精细化工技术标准;硫、磷化工技术标准。 (二)装备制造产业:叉车、成套设备、大型潜水电泵、锅炉等特色优势产品技术标准;船舶制造、电器和环保设备、船用柴油机、农用机械等市场潜力大的产品技术标准;电力设备、建筑和新型农业机械、矿山设备等领域的技术标准。 (三)电工器材产业:电线电缆导体、成缆、挤塑、屏蔽等工艺和特种电缆产品技术标准;导航灯、新型节能灯具等产品技术标准;电磁材料技术标准。 (四)建材产业:新型干法水泥、新型墙体和墙体保温材料、石膏产品和钢构产品技术标准;纳米粉体材料技术标准。 (五)轻工纺织产业:绿色、安全食品技术标准;有机酸、淀粉糖等食品原料技术标准;冷却肉、分割肉和直接食用的各类熟肉精制品技术标准;粮食、肉类、乳品加工及深加工技术标准;棉纺、布等优势产品技术标准;紧密纺、服装及装饰用、产业用纺织品技术标准;新型软包装等产品技术标准。 (六)采掘加工产业:铜材和精深加工等有色金属技术标准;铁矿、铜矿等金属矿山资源保护技术标准;方解石、石英砂、煤系高岭土、凹凸棒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保护技术标准。 (七)高新技术产业:电子信息、软件和终端产品等技术标准;利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技术标准;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中应用的技术标准;生物产业特别是面向健康食品、农业、环保、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有重大需求的技术标准;高新技术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八)现代农(林)业:优质稻谷、专用小麦和玉米、优质棉花和油料、蔬菜、茶叶、中药材等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农(林)业技术推广标准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体系;养殖业、林业的技术标准体系。 (九)现代服务业:加快建立行政服务、金融服务、商贸服务、旅游业、房地产业、社区等服务业标准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十)现代交通运输业: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物流基地建设、交通运输服务、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标准体系。 (十一)工程建设:建立建筑节能、住宅产业化、农村民用建筑、建设工程安全、地方特色建材及建筑产品标准体系。 (十二)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建立节煤、节电、节气、节地、节水、节材等技术标准;探索并逐步建立低碳经济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工业、交通等重点行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标准;建立污水处理、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十三)食品、消费品和公共安全: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全过程控制标准和非食用物质检验技术标准及公共安全标准体系等。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巢湖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部门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具体方案。 (二)加强政策引导。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给予经费支持,对成为全国、全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和项目。科技部门要将重要的技术标准研制成果纳入科学技术奖励范围。要创造条件,鼓励有实力的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对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项目要大力支持,并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快构建以质监、科技、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标准化人才培训网络,实施标准化继续教育和标准化人才培训工程,实行标准化岗位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建立标准化专家人才库,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建立配套的标准创新奖励制度,不断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标准化工作持续创新发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我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的新成果,推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先进典型,促进企业立标准、创品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组织好“质量月”、“世界标准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日”和“科普周”等主题活动,举办标准化论坛、学术交流及公众标准化知识普及等不同层面的活动,提升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扩大标准化工作的影响力。 附件: 巢湖市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重 点 工 作

牵头

责任单位

协同配合单位

一、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进工程

1

积极推动我市优势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参与国际、国家和省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争取标准化组织中的话语权。

质监局、经信委

市发改委、农委、林业局、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2

积极申报组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到2012年末,全市争取申报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2个,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

质监局

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林业局、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3

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标准研制力度,到2012年末,争取主导或参与新制(修)订国家标准的数量超过5项,制(修)订省地方标准5项以上。

经信委、质监局

发改委、农委、林业局、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局、财政局、住建委、房产局、交通运输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4

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到2012年末,力争全市规模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全市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

经信委、质监局

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5

建立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到2012年末,中国名牌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并通过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争创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5家以上。

质监局

经信委、农委、林业局、科技局、商务局、卫生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6

积极开展标准项目研究,组织有竞争力、技术含量高、符合国家发展要求(如食品安全、节能降耗、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等)项目申报国家标准科研项目、省科技攻关项目,积极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科技成果奖”等。

质监局、科技局

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林业局、财政局、卫生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二、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突破工程

7

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建立包括收集与反馈系统、调查系统、分析系统、研究与咨询系统在内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防范和应对体系。

质监局、商务局

经信委、农委、林业局、卫生局、财政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8

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传递网络。以报纸、网络等为载体,建立基本覆盖全市主要出口企业的信息传递网络。

质监局、商务局

经信委、农委、林业局、卫生局、财政局、相关行业协会等。

9

完善“wto/tbt”信息收集系统,提高wto/tbt专题技术标准在全社会的应用水平。

质监局、商务局、经信委

财政局等。

三、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示范工程

10

到2012年末,力争建立2个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示范县。

质监局、科技局

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林业局、财政局、商务局,示范县政府等。

11

到2012年末,培育10家具有自主创新优势的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企业。

质监局

发改委、经信委、农委、林业局、财政局、商务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等。

12

到2012年末,扶持5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企业。

发改委、质监局

经信委、环保局、财政局等。

13

到2012年末,建立8个国家级、20个省级、40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和5个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建设10个标准化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质监局、农委、商务局

发改委、财政局等。

14

到2012年末,力争开展1个国家级、10个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培育一批行政服务、商贸流通、通讯、金融、电力、餐饮旅游等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建立绿色饭店10个,标准化服务社区1个。

发改委、质监局

民政局、商务局、财政局、旅游局、交通运输局、行政服务中心等。

四、建立健全农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5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到2012年末,新制(修)订3项省农业地方标准和50项市农业标准规范。

农委、质监局

林业局、财政局等。

16

以食品标准为重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标准备案的管理;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安全质量溯源的标准化体系。

卫生局、质监局

农委、林业局、商务局、财政局等。

17

建立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和动植物防疫体系,制定农产品市场准入技术要求、农业投入品风险评估技术要求、环境和动植物安全风险评估要求等;推广和实施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标准;积极推广良好农业规范认证(gap认证),到2012年末,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企业达到5家。

农委、林业局、质监局

财政局、商务局等。

五、建立健全公共服务技术支撑体系

18

加强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市标准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市的标准信息服务网络,有效开展标准化信息服务工作;加强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建立我市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骨干权威检测机构,覆盖全市主要工业产品和农产品检验检测、标准验证网络。

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

农委、财政局、商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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