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返销天然气价格的请示》(东价发[2010]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天然气价格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胜利油田从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购进的返销天然气在庐山路配气站的销售价格为2.15元/立方米(其中含管输费0.121元/立方米),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东营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返销天然气价格的请示》(东价发[2010]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天然气价格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胜利油田从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购进的返销天然气在庐山路配气站的销售价格为2.15元/立方米(其中含管输费0.121元/立方米),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