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要点
【颁发部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安监管办[2010]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2010年,市安全监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安全发展推动科学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以“平安世博”为核心,以全面贯彻落实《世博安保责任书》为主线,以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管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为重点,狠抓隐患整治,健全保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提升监管能力,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争取安全生产各项指标不突破国务院安委办下达的指标数,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世博会安全、顺利举办。
一、实施世博特殊管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管控能级
严格控制增量,全面调整存量,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强化危险化学品管控责任。制定《上海世博会期间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并与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进行责任签约;组织区县安全监管局与重点企业签订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承诺书;结合市政府发布世博期间危险物品特殊管控措施通告精神,制定《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措施的实施办法》,落实责任,加强管控。编制《世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手册》,并向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发放。二是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按照市政府整体部署,组织各区县对本辖区非工业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制定2012年前“进区入园”的分步调整整治计划,并分期启动,年内完成50余家企业布局调整任务。三是严格实施增量控制。停止新增剧毒化学品经营安全许可审批;除隐患治理项目外,停止非工业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设立审批。四是对存量企业全面调整。世博会期间对剧毒化学品企业实施限量生产、备案;存量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按照行政许可的范围,严格控制经营品种。在2009年取消144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许可证的基础上,再梳理一批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经营单位,并予以公告注销。五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准入门槛。通过修订市政府56号令、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等行政手段,提高准入门槛,进一步减少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经营、使用单位)总量。
加强危险化学品领域社会面的监管,严格落实世博期间特殊管控措施。一是强化易制爆化学品管控。督促易制爆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实行实名购买和销售登记制度,执行销售台账备案制度;督促易制爆储存单位严格执行人员、货物进出库登记和值班巡检制度,严格掌握易制爆化学品流向、用途。二是强化剧毒化学品管控。督促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对允许个人购买含剧毒成分的农药、灭鼠药等物品,实行凭身份证购买的销售备案制度;督促剧毒化学品收发货单位涉及在本市范围内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督促运输企业委托保安押运公司对运输车辆实施全程押运,严防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引发事故。三是强化重点区域管控。世博园区周边500米以内的管控区域,除加油气站外,禁止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及储存,严格限制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四是强化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管控。督促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企业,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场所检维修施工作业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罐装销售,确需零售灌装成品油的,必须凭购买证明进行,并实行实名制登记和流向登记。
继续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结合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建设,争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苏、浙两省支持,全面推进联控机制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根据确定的世博进沪指定道口,对应完成道口应急处置卸载点的增设和调整,配合市公安交警、交通港口等部门,完成道口及其指引路段引导标志的设置和调整,制定完善本市道口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道口查控。世博期间积极配合市公安、交通港口部门实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沪“世博道口专用通行证”制度,并进行逐车验证,坚决防止外省市非法危险化学品流入。三是督促本市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停止接受外省市生产经营单位剧毒化学品委托储存,从源头上减少外省市危险化学品流入量。督促本市危险化学品收发货单位严格查验运输车辆、人员相关证照,做好收发货登记,实施责任倒查,建立城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源头控制防线,全面提升苏浙沪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可控度。
二、开展世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检查的效能
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世博”专项检查。一是组织对本市重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石化、高桥石化等13家市直管单位,按照市区分级监管分工,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组织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全面开展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巡检、值班、事故报送制度,全面落实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各区县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全覆盖。三是强化重要场所、重大危险源等的专项检查。强化对液氯、液氨等容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检查,完善各种监控措施和手段,严密监控,严防事故发生;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经营零售备货库房、储存仓库一律予以取缔;对经营记录不齐全、无固定经营场所以及擅自变更生产经营场所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依法从严查处;对许可证过期或失效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一律予以注销和取缔,并追究行政责任。
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世博场馆、重大危险源单位、职业危害相对严重企业、市直接监管重点企业等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全面查”阶段。在春节前,组织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本市“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和“世博安保责任书”的有关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春节创造祥和安全的氛围。二是“重点查”阶段。在世博举办前,由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对重点隐患、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等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并完成对查出问题的整改。三是“专项查”阶段。在世博举办期间,对重点领域或事故多发行业,组织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督查,确保安全办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后续查”阶段。年底之前,对世博会部分场馆拆除以及可能产生的赶工期、赶进度、“三违”等现象,加强监管,重点强化预防性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检查方式上,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开展交叉式检查。对各区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区县安全监管部门交叉检查,切实起到推动执法规范和学习提高的效应。二是对口式检查。组织相类似的行业系统开展对口安全生产互查,如船舶修造与冶金建设、化工生产和医药生产等单位。三是突击性检查。在春节前、世博会举办前分别采取新闻媒体事先告知的方式,组织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对全市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采取突击性检查,提高检查的实际效果。
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对本市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石英砂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根据《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制定的重点推进项目任务,会同卫生部门研究本市“粉尘危害治理与职业中毒综合防治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到2015年,确保达到“尘肺病人年增长率≤5%,急性中毒事故较2008年下降20%”的规划目标。
三、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进一步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强化重点领域隐患治理与监管。继续巩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动态跟踪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效果,杜绝隐患“回潮”、“返潮”。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规范市、区(县)、行业(系统)三个层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督办机制。推动各级部门、企事业隐患单位治理资金的投入,积极协调拓展治理资金的渠道,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
继续推动企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化工区和化工生产、储存企业作为检查重点,组织有关专家适时开展针对重点装置、重点设备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督促本市建工、城建等从事地铁施工作业单位,加强对地铁盾构施工的过程管理,严格排查可能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发生重大事故。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工地为监管重点,防止由于施工工艺不当、组织不合理等隐患造成各类事故。针对船舶、冶金、建筑施工等行业大型、特大型起重设备较多的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旅游服务类企业开展应对突发事件隐患排查,继续将规范闲置厂房租赁安全管理作为隐患排查的重点,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继续深入开展“三违”整治行动。继续加强“治隐患、反三违”工作力度,组织各行业系统深入开展“三违”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各行业系统,认真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确保从业人员熟悉和掌握企业的规章制度及要求,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继续采取较为形象直观的方法,认真做好“反三违”宣传片续集的编辑工作,不断扩大“反三违”的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组织好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推介会,积极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正反典型案例,分析事故多发行业存在的问题,共同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事故的各类诱因。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
建立规范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制度。建立职业危害申报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本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启动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依照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筹备启动本市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严格审批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并实施建设项目备案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等实施备案管理。对依法取得资质,从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实行登记备案。
推进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工作。结合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梳理重点行业领域存在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危害因素人员等情况,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指导区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健立本市职业健康监管体制。发挥专家在作业场所监测检测、职业危害事故医学救援、职业安全健康审计、职业安全健康培训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与辅助作用,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专家库。会同市卫生局共同研究制定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职业卫生档案。
五、加大依法治安和宣传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着力推进本市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在《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一五”立法规划》的总体框架下,加快立法进程,注重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定责任,将每项职责细化成量化可考的具体标准,为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提供具体依据。加强与市法制办沟通,将《上海市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实施办法》升格为市政府规章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为建立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提供法律依据。
强化监督,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的规范化。一是继续开展对区县的执法层级监督。结合政风行风“重点评”活动中提出的有关执法方面的问题,重点对各区县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分两次集中开展执法层级监督检查。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办法》,并制作《行政执法情况考核评分表》,细化评分事项和标准。二是完善执法统计工作。做好季度执法统计报告的编写工作,加大比较分析力度,提高执法统计分析报告的准确性、指导性。三是继续深化行政许可“一门式”受理工作。进一步简化相关程序,完善行政许可网上受理、流转和审核,力争实现全程信息化。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协会的作用,探索将有关行政许可前期工作委托协会承担的新机制。
努力提升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一是继续全面推进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下达培训指标,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全年30万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政府实事工程。同时,积极推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转入常态化的培训轨道,建立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长效机制。二是深入完善教考分离工作。除对生产经营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危化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司索指挥等三类工种)已实施教考分离外,进一步完善特种作业等其他工种的教考分离,并协调市物价、市财政部门给予支持。三是继续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配合市人事局做好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大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为契机,继续联合市总工会、市建交委、市公安(消防)、市交通港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二是构建以《上海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中国安全生产报》、上海安全生产信息网等为骨干的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体系,巩固和完善《劳动报》“安康”专版宣传阵地,适度拓展与《新民晚报》、《新闻晨报》、《上海日报》等地方主流媒体的合作,开展各具特色、覆盖不同人群的“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专栏”,与《上海日报》联合启动外向型网络宣传。三是制作公益广告和政风行风建设宣传片,在电视台继续交叉播出,利用公交车、地铁车站等移动媒体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标语。
六、强化安全生产科技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开展“十一五”规划评估工作,编制完成“十二五”规划初稿。总结评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的完成情况,客观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瓶颈。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上海市对“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规划专项中的编制工作,并汇总编制完成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初稿。
继续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一期项目建设,组织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培训,推进信息系统的应用;借助政务外网的网络基础,完成相关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网络连接,推进相关业务管理工作信息化、无纸化、一体化的应用。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信息化二期项目的申请和相关的建设工作。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着力推进“上海市危险化学品检测检验鉴定分析实验室”项目的立项工作。创新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预警、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鉴定等相关技术,逐步构建满足安全生产技术分析、检测检验、咨询、管理与一体化的技术支撑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计划编制与成果申报评奖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强对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归口管理工作,不断拓展和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以及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七、推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范化运行,进一步提升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全力做好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规范事故查处工作的流程、程序,规范统一全市各区县的事故调查报告的基本格式、基本要素、内容等;规范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研究较大以上事故的查处方法,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修改和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事故多发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的单位的法人采取约见、警示谈话等具体措施。及时汇编年度典型事故案例,打造精品案例。加强事故调度统计分析,严格事故报告流程,为事故的预控提出对策措施。
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抓紧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移动指挥平台,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框架。指导、推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修订完善的各类应急预案,尽快形成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的审查和备案管理。在本市已有的17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立其自己的应急救援队伍。
八、大力加强责任落实和基础基层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
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积极推动政府、行业的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制定出台针对区县政府、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责任制考核要求,加强对区县、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积极推动行政首长领导责任的落实,切实使各政府部门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得到落实,做到亲自抓、负总责,真正能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承担起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持续深入地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基层基础重点建设。年内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设计并逐步完善更加合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进一步发挥安全风险评估的作用,力求实现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当前重点推进工作的双挂钩。提升小企业和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水平,完善“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充实小企业数据库,对全市各区县街镇基层小企业评估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小企业的评估和监管工作;逐步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管理,把好申请、审核、审批关以及日常监管关。继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力争年内新增2个“国际安全社区”和4个“全国安全社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工商、质监、工会等部门的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和日常抽查,严格违法行为查处。
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系统干部的履职能力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加快年轻干部培养为中心,强化基础,狠抓落实,突破重点难点,深入推进局系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岗位履职能力”的三位一体队伍建设机制。根据局“三定”规定和局机关岗位责任制,按照权责匹配、因事设岗的原则,科学设置职位、清晰界定职责,编制职位说明书,完成职位分类。着手建立处级领导班子巡视机制,立足自我发现、自我检查、自我纠正,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系统处级领导班子巡视试点工作。制定《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年度)考核工作办法》,初步建立起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干部考核机制;完善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拓宽渠道,扩大范围,规范程序,进一步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长效机制,实施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进一步加大干部岗位培养力度;健全完善干部动态管理、日常考察机制,加强与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重点行业的沟通,加强系统干部日常跟踪,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继续推进年轻干部基层挂职锻炼工作,组织实施第六批基层挂职锻炼;加大后备干部和青年干部的培养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年轻干部重点工作、重要岗位、重大项目处室培养机制,加强后备干部管理;组织实施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岗位成才,提高岗位履职能力。针对新进人员数量多,有针对性地举办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班,强化安全监管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监管水平,加大对机关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考核力度。
以整改落实为关键,积极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把2009年政风行风“重点评”中反映出来的4个方面问题共24项整改事项,作为今年政风行风整改工作重点,认真按照局党组《关于2009年市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等,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作风建设为保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公开和财务管理为重点,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为“平安世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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