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粮食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加快推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省局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崛起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安徽是粮食大省,是长三角和沿海地区重要的粮食生产和供应基地,皖江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水稻流出通道和优质红小麦、油料生产基地,战略地位尤为显要。粮食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定上来,积极主动参与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创造承接环境,做好转移文章,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推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二、加快粮食产业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功能完善的产业承接平台 (一)促进园区转型升级。粮食产业园区要加快建设进度,积极创造条件扩区扩容和转型升级,加强配套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类要素向园区集聚,努力实现园区项目集中、资源集约、功能集成,将粮食产业园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皖江城市带重点建设安徽现代粮食物流园区和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粮食产业园,尽快启动安庆、巢湖、滁州等粮食产业园建设。对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做得好的园区,省局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强与沿海地区粮食部门和龙头企业的合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探索多种合作共建模式。可在现有园区内划出部分土地,建设加工、物流项目,按照统一规划,由投资方组织实施,具体运作;也可由合作双方联合建设共管园,共同规划,联合开发。要完善项目进入机制,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资标准,提高入园项目档次和质量。 (三)加快沿江粮食物流建设。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加快发展公路、铁路、水路联运和江海联运,重点建设合肥、芜湖、安庆、滁州等粮食物流节点。积极发展“四散”化粮食运输,完善港口、铁路、骨干中转储备粮库、大型粮食加工企业的相关接卸、计量、运输等配套设施,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现代物流服务。 (四)建设沿江粮油加工基地。充分利用沿江水稻资源和优质油菜产业带优势,大力发展稻米和油脂加工业。重点承接年加工能力30万吨以上的稻谷加工企业和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油脂加工企业。转变粮油加工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传统粮油加工业向现代食品加工业发展,大力发展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深加工项目。稻米加工重点承接优质营养米、营养强化米、休闲方便食品,以及稻壳、米糠和碎米的综合利用与开发项目。油脂加工重点承接油菜籽加工企业,并向多品种、小品种、营养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饼粕、皮壳、油脚等副产品综合利用和开发项目。 (五)加快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做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建设以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为龙头,区域性、专业性粮油批发市场为骨干、城乡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完善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安徽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建设,提升安徽粮食批发市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皖江地区重点建设合肥、皖东(滁州)、皖东南(宣城)、皖西南(安庆)等粮食现货批发市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原则,引导多元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各类粮食交易市场。 (六)积极引进产业资本和先进管理模式。主动走出去,引进长三角及沿海地区龙头企业和产业资本,提升我省粮食产业规模和实力。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模式,加快企业体制机制创新。以开展“粮食质量效益年”活动为契机,切实把粮食企业发展战略重点转移到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综合竞争力上来。 (七)发展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充分发挥我省粮食资源优势和特别是皖江区位优势,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加强与长三角及沿海粮食主销区的联系,建立和完善粮食产销利益协调机制。创造有利条件和提供优惠政策,吸引主销区粮食工贸企业来皖建设粮食生产、收购和加工基地,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提升合作水平。充分利用七省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平台,搞好粮食产销协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协调服务工作 省粮食局作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围绕产业转移,积极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规划、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和粮食市场建设规划的编制,推荐粮食流通重点项目,列入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积极组织粮食企业和园区项目与长三角及沿海地区洽谈对接,承接产业转移。对转移的产业和承接的项目,各级粮食部门要主动服务,简化粮食收购准入审批程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承接项目的指导和支持。不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的市、县,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