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2010年3月6日上午,山南地区桑日县境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以下简称“3?06”事故),造成26人死亡、9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在京出席全国“两会”的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动员一切力量、竭尽全力抢救受伤人员,细致入微地做好死者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并提出要深刻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真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两会”期间和近期敏感时段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安全生产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要认真吸取“3?06”事故的沉痛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高度重视,完善措施,加强监管,排查隐患,扎扎实实做好“两会”期间和近期敏感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大监管监察力度,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各地(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加强监管监察,立即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切实抓好以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的交通安全监管。要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公路、铁路、民航、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做好对各种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坚决打击超载、超速、酒后驾驶、无照驾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准驾车型与证照不符、人货混装和不按道路交通标志行驶等突出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解决我区农牧区货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载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防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上船、上飞机,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绝不放行。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强与公路、铁路、民航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安全监管,确保各类运输运营安全。 二是要加强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制度,加大对重点矿区的矿业秩序整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打击无证开采、非法开采及层层转包。要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井,严厉查处已经取缔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山违法行为;要坚决停产整顿安全评估确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矿山,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要依法关闭。 三是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要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打击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严格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审批手续,加强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关闭或转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对民爆器材单位要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造成重、特大事故。 四是要切实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防范。要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组织力量认真检查公园、旅游景点、车站、机场、商场、寺庙、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认真排查火灾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电力、农机、水利、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对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安排足够的力量,维持好公共秩序,确保安全。举办群众性活动,必须做到“谁主办,谁负责安全”,并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五是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要加强对关键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坚决杜绝关键设备带病运行,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事故防范意识的教育,从思想认识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值班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 各地(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同时要针对实际情况,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救援职责,确保救援物资充足和救援措施得力。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在“两会”召开期间原则上不得出访、出差;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中有关事故报告的相关规定,落实事故报告责任、单位和人员,从严从速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各地(市)对本辖区内发生的较大以上道路和火灾事故及各类工矿商贸死亡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自治区各部门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地(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将本地区各类伤亡事故情况及时报告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各地(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大力做好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全社会安全防范工作的教育和引导。要宣传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引导社会各主体做到安全生产、安全经营。要加强对普通群众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民安全意识。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管理者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提升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防止炒作和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防止事态扩大产生负面影响。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形成全社会注意安全防范,珍惜生命、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 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要切实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无论任何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