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增强整体功能、提高履职能力的任务和要求,大力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把农村牧区和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任务职责 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遵照党章的规定和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业务上接受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的检查和指导,其主要职责如下: 1. 监督检查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在本苏木乡镇(街道)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并促进各项惠民政策、民生工作的落实。 2. 协助苏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3. 与相关组织、部门和单位配合,协助苏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经常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 4. 按照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检举、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与有关组织、部门和单位配合,对“两委”换届、土地草牧场承包出让征用、专项款物发放、兴办公益事业、嘎查村(居)务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查处。 5. 配合同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加强和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对“两委”换届及其日常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对嘎查村(居)务进行监督。 6. 积极参与维护稳定工作,认真解决和处理纪检监察工作职权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基层稳定的问题。 7. 完成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织机构 1. 苏木乡镇(街道)均应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工委),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工委)设委员5至7名,委员出现缺额应在3个月内补齐。 2. 苏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应设专职纪委书记,也可由同级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其中设兼职纪委书记且有条件的苏木乡镇(街道),应通过内部调剂编制的方式配备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没有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兼职纪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切实做到履职尽责。 3. 苏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旗县(市区)纪委与旗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协商后,报旗县(市区)党委决定或进行选举,苏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实行异地交流任职。在同一苏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满10年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当交流。 4. 苏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应聘请一定数量的党风廉政监督员。 (三)规章制度 1. 建立委员会相关制度。要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和议事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能力;建立报告制度,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开展情况,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2. 建立和完善业务工作制度。要按照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任务要求,围绕惩防体系建设、案件检查、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自身建设、学习培训等方面,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3. 建立和规范内部工作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文印工作和保密工作制度等。 (四)后勤保障 1. 苏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应刻挂牌匾,制用公章,有独立的办公室,配有专用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必要的装备设施。 2. 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经费,要按照现行“乡财县管”的管理办法,予以保障。 3.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发〔1997〕120号)规定,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享受规定的办案补贴。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加强旗县(市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延伸,切实加强领导,从各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认真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确定目标,认真实施。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区要紧密结合实际,正确把握强化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目标职责,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明确职责,强化指导。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中肩负着重要职责,要将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纳入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通盘考虑,整体推进。要切实加大双重管理力度,加强对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加大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力度,帮助解决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苏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有条件的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应成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或明确内部相关的室,承担专司指导管理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的工作任务;旗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采取分片承包、责任到人的形式,全面负责所承包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落实、督促检查,要形成包片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协调机制,特别是办案协调机制,遇有重要案件,可采取互相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协作办案。 (四)坚持标准,狠抓落实。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各地要抓紧部署,狠抓落实,坚持标准,强化考核,不断加强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为提升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和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