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建工局: 现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安排好今年的建筑节能、科技及标准化工作。 附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要点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0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与主要工作目标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省新型城镇化战略,服务“两型”社会建设大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突破的原则,以宣贯《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契机,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为主线,以制度建设、项目示范、技术研发和宣传教育为抓手,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方式,继续实施“一年打基础、二年谋发展、三年争领先”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推行绿色建筑,实现全省设区城市建成区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5%以上,县(市)城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明显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和质量得到全面提升;进一步转变技术创新模式,产学研合作上台阶,行业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优化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政策引导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无障碍城市示范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制度,着力健全法规政策体系。
1.研究制定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加快编制《湖南省建筑节能“十二五”发展规划》、《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专项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强化法律、法规实施为主线,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建设。
2.加强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政策体系框架。根据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工作职能,针对“建筑节能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模式”、“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推进无障碍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提升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政策措施”等当前最现实、最直接、最突出的重大问题,进行系统调查研究,总体把握促进我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
3.发挥技术标准的政策引导和支撑作用。出台《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管理办法》,加快标准化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框架体系和湖南省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加快编制《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时转发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管。
(二)创新模式,着力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4.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目标考核与奖励。制定并实施《湖南省建筑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湖南省建筑节能工作表彰奖励办法》。组织开展两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宣贯《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和县(市)建筑节能监管工作,以及民用建筑信息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5.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做好厅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分解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配套完善《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相关管理规定和监管工作流程,建立新建建筑从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监管机制。
6.做好绿色建筑评定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成立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办公室,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及开展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定工作。
7.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监管。出台并实施《湖南省建筑节能推广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技术目录管理办法》,公布推广使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
8.加快开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省直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制定监管体系整体建设方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开展能耗调查、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试点。会同省统计局组织开展全省民用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工作。
9.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教育。以“关注建筑节能,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走进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普及建筑节能基本知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为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创办通讯内刊《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时跟踪报道行业最新动态。继续举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建筑节能培训班。按照产学研结合模式,培养建筑节能施工应用型专门人才。有计划开展建筑节能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10.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服务体系。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培育我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咨询、评估、检测、运行管理等服务企业。
11.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监管。出台并实施《湖南省建设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模式,规范工作流程。研究提出我省建设科技重点研究方向和项目研究体系。创新省级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模式,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加强对重点计划项目的跟踪指导、政策扶持、中期调度和后期管理。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预算编制指南,组织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12.做好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指导工作。起草《湖南省无障碍建设管理办法》。建立无障碍建设专家组织,对长沙、衡阳、张家界和常德四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和指导,组织中期模拟验收,迎接国家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验收。
13.加强工作平台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建筑节能与科技、标准化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省建设新技术推广中心建设,成立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协会,逐步建立行政管理、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三者既各司其职、又相互支持的我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综合管理体制。
(三)整合资源,着力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14.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建立决策咨询机制,组织建立工程建设技术专家库,以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和无障碍建设等专项工作专家委员会,开展相关研究和咨询工作。
15.启动建筑节能技术支撑单位建设。在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筹建太阳能建筑应用、地源热泵建筑应用、建筑节能围护结构、绿色建筑四个省级技术研究中心,并积极与省内外研究机构交流合作,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16.优化资源,开展科技攻关。开展适宜湖南地区的建筑节能技术路径的研究,重点抓好建筑通风、遮阳、屋顶绿化、墙体自保温、建筑节能现场检测、太阳能、地源热泵建筑应用、绿色建筑评价等技术的科技攻关,探索建立具有湖南特点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体系。
17.建立具有行业特点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行业技术创新。采取合作共建的方式,联合大型建筑业企业、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建设建筑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加强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省级工法、新技术示范工程、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申报和评审认定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建筑业企业技术创新暨产学研成果交易与技术合作大会。
(四)加强监管,着力形成特色鲜明的示范格局。
18.做好国家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年度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国家级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节约型校园示范项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加强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及时转发文件,组织专家评审,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
19.加强部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国家可再生能源城市级示范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审定城市级示范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开展重点项目的评估,建立专家组织,提供技术服务,加强成功经验的总结与推广。加强省级配套能力建设,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研发与标准的制定、加强能效测评与检测机构建设。继续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并做好相关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20.加快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体系建设。尽快启动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的申报评审工作,初步形成具有湖南特点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体系。推进农村地区建筑节能,开展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加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监管能力建设,以项目为载体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