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2009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为全市推进“两区互动、强工兴城”战略提供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今年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三年决战工业收入2000亿、中心城区投入200亿目标,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各项指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指标以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事故防范制度。严格安全许可制度,严把技改和新建项目安全准入关,逐步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并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及时销号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体系。要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民爆物品、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煤矿企业要加大各矿井的防治水力度,提高矿井装备建设水平,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非煤矿山企业要集中解决矿井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运输和提升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专家会诊” 等形式,彻底根治几大系统的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巩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型材企业机械切割技术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重点整治“一面墙”开采。要严格排查租赁闲置场所从事化工生产装置,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重点监控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组织具有化工工艺和化工设备等专业知识的监管人员成立巡查组,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定期督查,在此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推广。道路交通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客运市场,强化外籍客运车辆在本地从事运营的监管工作,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运营。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其他各行业也要针对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制定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督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各地、各单位要注重监督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继续非法生产。要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加大执法力度。要摆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以“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用热情周到的服务提升监管水平,用公平公正的监管提高服务能力。依法严厉打击六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存在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违背《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 (五)加强安全宣传工作。以主流媒体为宣传的主阵地,运用多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宣传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宣传安全生产各类先进典型。认真开展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 (六)大力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全面推进安全培训“教考分离”,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县(市、区、山)、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积极推进“金安”工程信息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9〕242号文件精神,配齐、配好市(县)安监部门安全监管装备,重视解决安全监管干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激发安全监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 (八)加大安全投入。要对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建设规划。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的落实。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投入资金要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适当增加。 (九)坚持“科技兴安”战略。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加大危险化学工艺装置安全监控自动化改造推进力度,在煤矿瓦斯灾害综合防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非煤矿山台阶开采等方面,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 (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逐步健全和完善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建设和装备投入,进一步完善各行业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要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发生事故能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三、组织实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调落实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统筹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起监管责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要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地、各行业和企业,严格督查、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都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要及时调整市、县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充分发挥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作用。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煤矿瓦斯治理、尾矿库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事故责任追究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落实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安全检查、监管执法、事故查处以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订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春节、全国“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汛期等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三年决战工业收入2000亿、中心城区城建投入200亿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