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五日
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0年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第二年,是全省“创业服务年”,也是我市实施决战工业2000亿战略目标的开局年。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决战工业2000亿目标,强化服务理念,坚持以服务强监管,以监管促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和协作联动,为全市经济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杜绝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调整市、县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认真组织考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3、下达2010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确保考核控制指标不突破。
4、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加强员工岗前培训等,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5、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严肃责任追究。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6、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7、组织开展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全国、省、市“两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安排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8、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事故隐患定期排查上报制度,健全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台账,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建档,落实专人跟踪督办,整改到位后要按程序依法销号。对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检查督导;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和连续发生伤亡事故单位,要加大惩治和处罚力度;对拒不执行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提请当地政府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关停关闭。
(三)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9、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加强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10、深入开展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举办安全文化论坛、安全生产专题报告会、安全生产漫画创作展、安全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1、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围绕“主攻园区、崛起两带(沿江、昌九)、决战三年,到2012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达到2000亿元以上”的工业发展目标,重点开展“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和“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民法制意识和安全素质。
1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机构建设,抓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同时,注重对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新增企业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
13、煤矿:深化煤矿顶板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煤矿企业逐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加大各矿井的防治水力度,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基础建设,提高矿井装备建设水平,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
14、非煤矿山:巩固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型材企业机械切割技术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的成果,继续开展地下矿井提升系统整治;重点整治“一面墙”开采,凡是没有形成台阶开采的,一律停产整顿;矿山实行机械铲装作业,杜绝人工装车;加大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抓好危、险、病库的整改、关闭工作;加大对地下矿山通风防尘、运输提升、供排水、供电、井下采空区管理系统和尾矿库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
1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巩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排查租赁闲置场所从事化工生产装置,严厉打击危险品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危险化学工艺装置安全监控自动化改造推进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整改达标工作;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第二次普查,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16、继续开展高毒和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危害专项治理;继续推进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申报;按照上级部署,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
17、道路交通:加强危险路段隐患治理,推进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辆的整治,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超速行为,依法打击非法运输、非法载客行为。
18、水上交通:深入开展水上交通“两防”(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和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加强砂石采运船舶、施工船舶、客渡船舶和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管,开展农用船舶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治理渡口码头、水运企业安全隐患。
19、公共聚集场所:以大型娱乐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抓好火灾隐患治理,深化防火安全整治。
20、继续抓好建筑施工、民爆、农机、特种设备、船舶、旅游、学校等行业领域的整治工作。
(五)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21、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工作。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领域要制定标准化工作方案,安全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单位数量在上年的基础上,再新增30%。
22、加强“金安”工程建设。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一期“金安”工程建设任务;在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实现与市级远程监控平台对接。
23、加强应急救援建设。逐步完善市、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加强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各行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发生事故能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24、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9〕242号文件精神,配齐配好市(县)安监部门安全监管装备。同时,要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乡镇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六)强化项目建设服务
25、大力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要转变执法观念,树立服务理念,紧紧围绕三年决战2000亿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服务措施,积极创建“招商”、“安商”和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软”环境。
26、强化项目建设服务措施。实行项目建设月统计报告制度和月调度制度,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统计,协调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每月调度一次,确保推进工作。
27、实行安全审批“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安全审批行为,涉及到安全审批的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调,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需要上报省级审批的,要落实帮办责任人,积极协助企业上报,必要时应陪同投资者到省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七)强化队伍自身建设
28、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要明确学习目标,创新学习方式,完善学习机制,组织学习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必须具备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执法理念、遵纪守法的教育,坚持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
29、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效能制度,规范办事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30、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不断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从严治内,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队伍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