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二○○九年度国土资源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长治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函[201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09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围绕上级工作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拉动内需、服务经济、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等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成绩突出的以下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锐意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开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二○○九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

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
二○○九年度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
一、国土资源工作模范单位 襄垣县国土资源局 潞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国土资源工作先进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郊区分局  武乡县国土资源局  沁源县国土资源局  平顺县国土资源局 长子县国土资源局  屯留县国土资源局 长治县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三、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沁县国土资源局 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先进单位 壶关县国土资源局 五、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先进单位 黎城县国土资源局 六、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平顺县国土资源局  沁县国土资源局 七、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单位 潞城市国土资源局沁源县国土资源局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