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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11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上海世博会是展示我国各地创新成果、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对外窗口,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城市形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阵地。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2010年上海世博会专利执法维权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我市要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行使职能,切实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明确无锡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为该项工作的组织机构。由无锡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日常工作,协调、衔接、配合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及时预防、化解各类涉及世博会的知识产权纠纷,坚决查处涉及世博会的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上海世博会良好会展秩序,营造促进创新、消费与投资的良好环境。 二、积极组织参展品知识产权稳定性检查评估。确保参展品知识产权的稳定性是减少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措施。为最大限度避免展品出现各类侵权和假冒行为,无锡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对赴上海世博会参加展览的无锡展品进行摸底和知识产权评估;同时,指导参展方开展知识产权稳定性检查,并承诺当参展品被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确认侵权假冒后,应立即撤展。 三、有效开展参展期间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和调处工作。无锡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积极做好本区域内参展方各类知识产权纠纷的化解和调处工作。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中国参展方,应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有关纠纷;如果当事人有外方参展方,在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当注意发挥外事部门、司法机关和有关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力促纠纷得到合理解决。与此同时,要积极配合支持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坚决打击恶意侵权和假冒行为。 四、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上海世博会期间,无锡市知识产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优势,从方案制定、营造声势、信息沟通、接受投诉、维权援助、执法办案等各环节作好安排。加强对参展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对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流通环节、生产环节的执法查访活动,及时做好涉及世博会的知识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 五、确立工作责任机制,确保人员落实到位。无锡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世博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加强执法处(室)人员力量,必要时充实执法人员,确保执法到位。各有关部门应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本区域内参展方参展品知识产权稳定性检查评估情况报送无锡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胡熊星;联系电话:82727214)。 六、构建信息通报机制,促进相互协作。要加强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通报,对涉及世博会执法维权的重要问题和情况,无锡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至无锡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无锡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作信息通报,同时加强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联系。各知识产权职能部门要根据管辖权,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要坚决防止相互推诿和地方保护主义。 七、运用举报投诉机制,快速查处案件。中国(无锡)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明确将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维权与举报投诉列为今年工作重点,加大“12330”公益电话的宣传推广力度。在接到涉及世博会知识产权案件举报投诉后,要立即向有关部门转交线索,并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情况。要积极安排人力,配合我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切实做好有关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工作。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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