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科院: 你院《关于水稻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赣农院 [2010]7号)收悉。经审查,你院联合江西农业大学等单位建设水稻工程实验室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予以备案。现将主要内容备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水稻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 三、主要建设内容:改造水稻生理及遗传、农作物遗传资源育种、作物生理生态与遗传育种、超级再生稻和优质抗病基因聚合育种等实验室,改造面积总计7540平方米,添置升级分析实验仪器及农用机械设备,建设育种基地650亩、良种扩繁基地5万亩及新品种示范基地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4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3195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2369万元;其它费用122万元,预备费398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地点:南昌等地。 六、建设期限:三年 请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我省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本备案有效期两年。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