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 总局组织审查了《广播电视钢塔桅制造技术条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强制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gy65-2010。 上述行业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gy65-1989标准废止。 该标准由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 http://www.abp.gov.cn/biaozhun/index.asp),联系电话:(010)860934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 总局组织审查了《广播电视钢塔桅制造技术条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强制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gy65-2010。 上述行业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gy65-1989标准废止。 该标准由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 http://www.abp.gov.cn/biaozhun/index.asp),联系电话:(010)8609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