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工商局: 中共中央今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一部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对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学习贯彻好《廉政准则》,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省工商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二、利用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 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学习《廉政准则》,争做勤廉表率”为主题,扎实开展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在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上做到“六个一”:各级党组(委)中心组和各支部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各单位印发一册学习资料,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开辟一期宣传专栏,举行一次知识测试,总结宣传一批勤廉典型。通过学习宣传,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廉政准则》基本精神,熟知熟记《廉政准则》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三、采取有效措施,对照《廉政准则》认真开展自查 各级工商局党组(委)要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自我剖析、相互查找、征求意见等方式,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结合个人实际,对照《廉政准则》逐项进行检查,找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解决。当前,要着重查找和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配偶、子女及其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基建工程和集中采购等事务,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礼品礼金和支付凭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接受与行使职权相关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要把自查和解决问题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有效防范《廉政准则》所禁止的情形发生,确保全省工商系统领导干部的廉政安全和监管安全。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 各级工商机关党组(委)要通过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随时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动态;要将《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定期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组(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要严肃执行纪律,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针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政准则》配套制度 各单位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需要,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提高制度执行力,努力解决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的土壤。对仍然适用的机制制度要继续坚持,对不完全适应的要及时修订完善,不断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具有工商特点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配套制度,全面加强对工商系统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各地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工商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