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第二十六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刊登了《关注骨肽和复方骨肽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应重视文中所涉及的问题和建议。我局经研究决定,对省内骨肽和复方骨肽注射剂生产企业要求如下: 一、有关生产企业应加强对医护人员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尤其是加强使用该药品的风险宣传。 二、有关生产企业应进一步修改完善药品说明书。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用药、溶媒等问题,应根据相关研究,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示。 三、有关生产企业应逐步完善生产工艺、提高药品质量标准,并开展相应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 四、有关生产企业应加强以上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