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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09]2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9〕13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状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查清十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对科学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二、时间、对象和内容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三、组织和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届时要抽调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主要业务骨干直接参加市普查办公室工作。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市(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镇(开发区、街道)、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也要相应建立普查工作机构,镇(开发区、街道)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协调开展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要抽调或招聘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强、文化素质较高、懂政策、熟悉本地情况、有一定调查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并认真做好培训和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 根据国务院规定,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全市各地普查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地要加强对普查经费的管理,专款专用,提高效益,落实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辅助调查员的劳动报酬以及办公用房、交通工具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保障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也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严格数据质量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制度,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复查、汇总、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保证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为确保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与各市(县)、区政府签订人口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奖罚分明,有序推进。 加强宣传动员。各级政府要制定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新闻媒体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以及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无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无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徐 劼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华博雅 副市长 成 员: 徐国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滕兰英 市统计局局长 龚清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迎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榴平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何承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世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黄建华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过 丹 市教育局副局长 丁旭初 市学校管理中心主任 许麟秋 市监察局副局长 马益宝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丽霞 市司法局副局长 凌建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包 军 市国土资源局纪委书记 邵崇浴 市建设局副局长 许青凯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巫亚东 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贺 军 市文化和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方佩英 市卫生局副局长 韩晓枫 市医院管理中心副主任 朱秋荣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周云飞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调研员 毛小言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华 迅 市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何 鸣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顾正刚 无锡工商局副局长 张曙峰 市台办副主任 袁士彬 无锡军分区参谋长 张 卫 武警无锡市支队副支队长 袁中秋 江阴市副市长 王华良 宜兴市副市长 何雪清 崇安区副区长 王 达 南长区副区长 周 斌 北塘区副区长 蒋 群 锡山区副区长 顾中明 惠山区副区长 陈锡明 滨湖区副区长 朱晓红 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滕兰英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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