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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节假日公交专线3票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穗价函[2010]2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第二巴士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人和至中山八路节假日公交专线票价的请示》(二巴函〔2010〕7号)收悉。根据市交委《关于开行人和至中山八路节假日公交专线的批复》(穗客管〔2010〕37号)线路开行要求,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节假日公交专线3(人和至中山八路)票价为空调车5元/人次,过广清高速收费站乘客每人次另加收1元。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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