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忻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忻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设立忻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受市人民政府和忻州军分区双重领导。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三)增加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依法审批相关事项。
(三)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功能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
(五)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发放防空防灾警报。
(六)负责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和设施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民防空理论和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八)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
(九)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
(十)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人民开展城市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忻州军分区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防办设综合科。
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组织公民和学生防空教育训练;监管人民防空规费的收缴和使用;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进行初审;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组织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组织人民防空信息化设施建设和通信警报建设;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和防空防灾警报发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职数
市人防办机关行政编制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 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