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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等登记项目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09]2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变更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厦门机动车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为厦门嘉禾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夏钢寨变更为麻荣玲。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 联系人:吕莎莎; 联系电话:0591-87801203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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