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价格维权平台建设工作,经研究,提出价格维权平台建设的有关具体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大庆市物价局
2010年4月22日
价格维权平台建设有关具体实施意见
关于全市价格举报中心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
一、价格举报中心基础建设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价格举报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方便、快捷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以创建价格维权平台工作为契机,打造市、县(区)联动、方便快捷的价格举报平台,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举报中心。各县(区)都要设立专门举报中心并挂牌,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要有专人负责、要有专用电话、要有专用微机。明确价格举报工作职责,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规范价格举报服务用语。要根据办公场所实际将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公示上墙。
二、价格举报中心规定
(一)价格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就价格违法行为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的检举投诉。
(二)在大庆市辖区内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三)价格举报中心设在市、县、区物价监督管理局。
(四)价格举报中心工作职责:
1、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
2、对上级交办、领导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举报事项,负责督办并反馈处理结果。
3、对领导交办的举报案件,可按照有关规定直接承办。
4、建立并管理价格举报档案。
(五)价格举的中心受理举报,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登记。接到举报后,应立即填写价格举报记录表、统一编写,并按照举报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分类。
2、呈批。对受理的举报件在3日内提出拟办意见,送交主管领导阅批。
3、移送。将举报件按领导批示移送有关价格监督检查职能科室查处。
4、督办。价格举报件的查办应按照价格监督检查案件办理程序进行。承办单位受理价格举报件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情况比较复杂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三个月。价格举报中心应及时了解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并负责督办。
5、存档。举报件查办结束后,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6、反馈。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应当就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举报者要求答复的,应当将查办结果在结案后十五日内告知举报者。
三、价格举报中心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为每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的早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时。
(二)全局职工轮流值班,重大节假日时须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妥善交接班,认真值守。
(三)值班人员遵守举报工作制度,做到件件有登记。
(四)受理价格举报,要依法接待,文明接待,树立窗口形象。
(五)值班人员因出差等原因不能到岗的,本人自行调整。值班时间严禁擅自脱岗,严禁酗酒。
(六)发现重大事项和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并妥善处理。
(七)职工在价格举报中心的值班情况,与年终个人考核挂钩。
(八)价格举报中心负责编制全年值班表。
四、价格举报、投诉须知
(一)举报人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应当提供以下内容:
1、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
2、被举报人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3、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提供联系方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1、举报内容不属于价格主管部门职责管辖范围的;
2、没有明确的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无法查找的;
3、就同一事项已经向有关机关举报、申请复查、行政复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有关机关没有做出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不予受理裁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对同一价格违法行为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
4、不属于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受理范围的其他情形。
五、价格举报中心文明用语及服务忌语
(一)接听电话用语
您好!**市(县、区)物价监督管理局价格举报投诉中心。
……谢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不起,请稍等,我记录一下。
请留下联系电话,有什么情况我通知您。
…再见!
(二)打电话用语
您好!请问是××单位吗?我是**物价监督管理局价格举报投诉中心。
有个会议通知请记录一下。……谢谢。
(三)人员接洽用语
您好!请坐。……
您好!……谢谢!
对不起,请……谢谢!
对不起,这项工作属于××科室(单位)管理,请与××处室(单位)联系。
对不起,这件事由……办理,请与……联系。
请别着急。
(四)价格举报中心服务忌语
不知道。
不清楚。
不关我的事。
急什么,没看我正忙着。
等手续齐了再说吧。
你问我,我问谁?
一边等着去。
罗嗦什么。
办不了,关我什么事。
物价监督站建设具体实施意见
一、物价监督站基础建设
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物价监督站,聘请义务监督员1000名。各县(区)义务监督员人员确定后,上报市局举报中心备案,并由市局统一制发物价监督证。各县(区)分别负责本级所聘请的义务监督员的业务培训、管理、指导工作。
二、物价监督站工作职责
1、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2、解答群众价格法律政策咨询;
3、接待群众价格方面来访;
4、受理价格投诉举报;
5、调解价格矛盾纠纷;
6、将受理的举报案件移交辖区物价部门;
7、协助物价部门检查处理举报案件。
三、物价监督站工作制度
1、为举报者保密制度。
2、节假日值班制度。
3、价格举报案件及时制度。
4、价格举报工作快速反应制度。
四、物价监督员工作职责
1、对辖区内发生的商品、服务价格和国家行政机关收费行为进行监督;
2、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
3、热情接待、受理辖区内群众对价格、收费的咨询和投诉,按规定做好登记和移送工作;
4、协调本辖区内的价格、收费矛盾和纠纷,收集、反馈辖区内群众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价格执法人员查处辖区内的价格违法行为;
5、监督本辖区范围内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工作;
6、完成所在行政区域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价格投诉联络点建设具体实施意见
一、价格投诉联络点基础建设
投诉联络点建设,市、县(区)物价部门各负其责,分别建立本级投诉联络点及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管理、指导工作,并报市局举报中心备案。价格投诉联络点要有办公场所,有专(兼)职负责人及2-3名工作人员,有规章制度,有举报电话,有受理和处理的记录(台账)。。
二、投诉联络点工作职责
1、解答群众价格法律政策咨询;
2、接待群众价格方面来访;
3、受理价格投诉;
4、调解价格矛盾纠纷;
5、协助物价部门检查处理投诉案件。
三、价格投诉联络点工作制度
1、日常值班制度。
2、价格投诉快速反应制度。
3、价格投诉案件及时反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