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邮政局《关于推动南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推动南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邮政局)
随着邮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邮政物流专业化经营的加快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已成为农村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和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当前我市农村邮政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邮政企业经营农药、种子等业务的资质不统一,业务种类和服务产品不够丰富,网络配送能力和农资储备能力不足,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充分发挥邮政企业服务“三农”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精神,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能力大幅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农村物流体系尚未健全,农村流通渠道不畅、市场化程度低、流通方式落后、部分流通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的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产品分销的“绿色”通道,促进农村地区商品的双向流通,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活跃城乡市场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网络平台为支撑,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我市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目标
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邮政农村物流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打造强势品牌。到2012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加快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规划、邮政等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邮政发展特点和农村发展需要,研究制订城乡邮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布局。为保证邮政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在2010年前,在未设立邮政局所的乡镇完成邮政局所的建设。要把农村邮政基础设施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一并考虑。以农村邮政物流体系建设为契机,让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具有接转邮件报刊的村邮站功能,努力提高农村通邮服务水平。把乡镇邮政局所和邮政“三农”服务点打造成为邮政、农资、信息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南宁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在保障农村邮政普遍服务的同时,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商务部门要继续支持邮政企业全面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对符合条件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给予重点考虑。
2009年建成农资配送中心25处,“三农”服务点300处,行政村服务覆盖率达到90%,到2011年,农资配送中心50处,“三农”服务点达到500处,行政村服务覆盖率达到95%。到2012年底,全市乡镇邮政物流配送中心全部实现规范化运作,为连锁经营提供可靠的物流支撑。
(二)支持邮政进入农资市场
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以经营化肥等农资产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邮政企业可以开展农药经营;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农药的应先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书面委托,在有效区域内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分装种子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相关部门要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拓展经营范围,并逐步建设成集农资、邮政、电信、报刊等多类产品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简化连锁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手续,省级邮政企业直营门店及其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可持省级邮政企业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邮政企业所属的加盟连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也可由当地邮政企业代为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邮政物流配送中心的商品质量监管,避免对连锁经营企业进行多头和重复检查。
(三)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推进邮政“三农服务点”规范化运营。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核算“六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农村邮政物流服务渠道,不断提高科学化管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完善邮政连锁加盟经营模式。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邮政物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加配送到户加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
邮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要求,将中邮物流连锁配送信息系统和国家“信息村村通”等工程对接,积极参与政府农村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信息网络实现大物流、大配送,实现“一站式买足、一条龙服务”。植保站、土肥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等部门要加强与邮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以邮政“三农服务点”为平台,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更好地发挥科技服务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邮政农村物流运作模式。
支持邮政企业在做大农资配送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服务范围,经依法办理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逐步叠加代办电信、代理保险、邮政金融、非处方药品配送、图书教材发行配送、科技信息等多层次服务,积极开展送农产品进城活动,努力做大规模,提高农村邮政物流网络的综合服务功能。
(四)加强政策和资金扶持
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强农惠农政策。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改造和提升配送能力,县、乡两级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凡符合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申请该项资金补助,支持我市农村邮政物流体系建设和改善农村通邮服务。
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关规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鼓励邮政储蓄银行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物流发展。
交通管理部门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
商务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与有实力的大型超市、商贸企业合作,开展农产品进城等业务。支持邮政企业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和提高经营网点覆盖范围和农村商品配送能力。
鼓励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农业部门要从农业技术培训、农业信息发布、加强农业专家和农业技术人才合作等方面给予邮政部门指导和支持。
安监部门继续对邮政部门分销配送农药产品的仓储、经营等安全生产给予技术指导和帮助。
四、相关工作要求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邮政物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措施,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扶持农村邮政物流龙头企业,确保取得实效。
南宁邮政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整合速递物流资源,搞活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要进一步夯实普遍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增加销售品种,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市场规模,提升服务水平,尽快成为服务南宁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