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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2010年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颁发部门】 吕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吕政发[2010]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今年是我市全面实施“三三战略”,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之年。全市政府系统要紧紧围绕年初市委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突出以下工作重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夺取廉政建设工作新成效。 一、围绕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以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为重点,按照“三三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七大系统工程”和“343”项目攻坚,从项目规划、论证、审批、招投标以及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强化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扎实开展项目监督和干部监督,让每项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 二、围绕社会热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把维护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对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以及“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非法集资摊派以及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教育资金使用和学校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以合作办学为由乱收费、高收费,强制学生统一一征订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查普通高中在招收择校生中违反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三限”政策的问题。三是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县级以上医院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管,规范医院采购药品行为,坚决查处医疗服务机构乱加价、乱收费或医务人员开单提成等行为;深入监督医改政策的落实情况,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是深入治理公路“三乱”,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的行为,严查乱收费、乱罚款、收黑钱、送黑车行为,严查因不履职、不尽责、不作为,导致煤炭税费、基金流失或超载现象死灰复燃的问题;五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六是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七是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检查,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八是进一步清理和从严控制评比、达标、表彰、庆典、论坛等活动;大力精文简会,继续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实行量化指标控制。九是继续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纠正和查处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十是严肃查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事后责任追究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督查整治 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政风行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和行政效能监察力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三项督查、三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要重点围绕各级经济调节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部门,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评议经济调节部门要围绕“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开展;评议社会管理部门要围绕“严格执行规定、切实关注民生、落实惠民政策"开展;评议执法监督部门要围绕“文明规范执法、严禁吃拿卡要、落实行政问责制”开展;评议公共服务行业要围绕“提升服务理念、推进服务创新、落实服务承诺”开展;评议基层站所要围绕“进民家、听民声、解民忧、促和谐”开展;评议学校要围绕“落实制度政策、严格规范办学、提升教学质量”开展;评议医院要围绕“深入推行院务公开、切实降低医药费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纠正不正之风”开展。要进一步创新评议方式,强化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努力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三项督查”。开展督学活动,推动各个层面加强学习,从而使各级干部学以养德、学以修身;开展督勤活动,抓住不到位的人、处理不履职的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忠于职守、踏实干事;开展督廉活动,对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使各级干部清正廉洁、公道办事。 深入开展“三项整治”。一要“治奢”,查处一批违纪案件;二要“治散”,处理一批反面典型;三要“治懒”,问责一批失职干部。通过督查和整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素养。 四、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带头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廉政准则》“五十二个不准’’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推进各项改革,实施六项“阳光行动” 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各级各部门要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开展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专项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政府可用财力。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建设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国有企业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行为,坚决杜绝违规现象。 实施六项“阳光行动”,确保反腐制度落到实处。要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目标,狠抓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落实。一是执行重大决策评议制,凡各级政府及部门的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决策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严格问责违反规定或程序的行为。二是执行廉政评价指数鉴定制,推行廉政指数评价体系,对评价不合格的干部要予免职,对基本合格的干部要予廉政否决。三是执行经费拨付支出公开制,各单位公用经费拨付和支出情况每年要公开两次。四是执行审批办理事项公示制,承办审批和服务的单位要将政策依据、审批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示。五是执行媒体监督回复制,重视媒体监督,推行网络反腐,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和回复媒体反映的情况。六是执行反腐倡廉工作通报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每年要向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社会有关方面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六、围绕“两大领域”,不断引深反腐败斗争 引深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公路煤炭经营源头监管及税费、基金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1o]11号),加强对全市公路煤炭经营源头监管,确保煤焦企业各类税费基金足额入库,二是围绕煤炭企业资源整合,重点检查协议签订、主体到位、证照换发、资源资产评估、资金补偿等工作是否真正达到要求,对遗留的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分类督促,对已办证矿井未能实质性接管的企业督促全部进驻接管,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过渡期矿井的监管,督促整合后的矿井尽快‘落实资金,确保矿井建设进度和质量。积极推进“一企一事一业”工程。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四是加大专项清理工作力度,全力追缴拖欠资金。五是建立健全涵盖政府、部门和企业三个层面,涉及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内容的制度体系。 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吕梁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管秩序,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二是着力解决在立项报建、招投标、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及省市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对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关。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专家库管理、评标专家抽取等制度,坚决杜绝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严肃党纪党规,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坚持“五个严查”,从严整治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领导机关或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和社保资金使用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以及在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评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或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坚持“四个并重”,发挥案查治本功能。一是坚持坚决与稳妥并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综合效益。二是坚持查处与规范并重,把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三是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既要严厉惩治极少数腐败分子,又要教育、挽救、团结大多数党员干部。四是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把查案与纠风、教育、制度结合起来,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 八、加强行政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夯实基础工作,推进“三型”机关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夯实反腐倡廉基础。积极开展“抓学风、正作风、树新风”活动,不断引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责任型、廉洁型机关建设。 提高理论业务水平,增强忠诚履职本领。要始终把理论学习放在首位,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增强党性原则、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为忠诚履职提供思想保障。要继续加强业务学习,鼓励通过学习培训、办案实践以及轮岗、交流、挂职等办法,提高各级行政监察干部执法执纪水平。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执纪者更要从严守纪”的观念,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始终保持高尚气节和健康情操,彰显忠诚履职的人格力量,切实当好公正清廉的表率。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首先,要统一思想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其次,要强化责任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总负责、负总责。第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抓落实。要抽调强有力的督查人员,围绕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工程,抓住关键环节以及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深入开展专项督查,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凡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不仅要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倒查责任,追究分管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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