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固原市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固原市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掌握城市规划区现有低层(两层以下,含两层,下同)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总量、结构、权属、使用情况,规范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进行全面普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一)摸清现有低层房屋基本情况,为政府宏观调控城市规划建设和房地产市场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立固原市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档案和数据管理信息库。
(三)为界定和遏制市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依据。
二、普查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区分界定合法建筑与违法建筑。
(三)坚持以户为单位普查登记的原则。
(四)坚持房屋普查与土地权属界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普查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已建成的各类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
普查内容: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总量、分布、权属、位置、建筑面积、建成日期、房屋结构及用途等。
四、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固原市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房屋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有关事项决策。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凤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赵具才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石 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世杰 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赵万华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叶宏伟 原州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王志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泰保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马全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谢耀谦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尹聚仁 市民政局副局长
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志安 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赵具才兼任办公室主任,马全忠、刘志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普查工作人员从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抽调。
(二)工作职责
1、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普查结果汇总以及普查数据库建立等工作。
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配合城市管理局做好外业普查及内业建档工作,做好土地权属普查界定工作。
3、原州区政府负责配合城市管理局做好辖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外业普查工作。
4、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区内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外业普查和内业汇总工作。
5、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配合城市管理局做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外业普查和内业数据库建立等工作。
6、市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城市管理局做好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的宣传工作。
7、市民政局负责提供街路及房屋门牌号编制和补漏等工作。
8、市公安局负责房屋普查过程中有关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必要时提供住户家庭、户籍等相关资料。
(三)人员分工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分工,普查工作从市城管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原州区清河镇、开城镇、北塬办事处、南关办事处、新区办事处、原州区公证处等单位抽调38人、组成10个工作组全面开展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抽调1名领导干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具体人员及区域分工如下:
第一组 组长:刘鹏(城管局)
组员:马红荣(城管局),刘永明(清河镇),马生权(新区办事处)。
工作任务:城管局负责,普查区域东至古雁岭,西至明庄梁、南至高速公路,东北至清水河。
第二组 组长:郭彩琴(建设局)
组员:杨剑峰(建设局),何珂(城管局),陈继强(北塬办事处)。
工作任务:建设局负责,普查区域东至中山街、西至西环路、南至长城路、北至北环路。
第三组 组长:马少龙(清河镇)
组员:李鸿(清河镇,)彭军(城管局),马德虎(国土局)。
工作任务:清河镇负责,普查区域西至清水河,东至东岳山,北至什里村,南至彭阳路。
第四组 组长:高占云(开城镇)
组员:朱广琴(开城镇),马霞(城管局),田喜鸿(建设局)。
工作任务:开城镇负责,普查区域银平路及彭阳路以南、高速公路以北、警民路及寇乔路以东、东岳山以西。
第五组 组长:马德兴(南关办事处)
组员:黄强(南关办事处),王晓霞(城管局)、师正兰(开城镇)。
工作任务:南关办事处负责,普查区域北至北环路,南至长城路、西至中山街,东至清水河。
第六组 组长:海连明(北塬办事处)
组员:高永胜(北塬办事处),何海英(城管局),王志海(南关办事处)。
工作任务:北塬办事处负责,普查区域北新街以东,北环路以北,清水河以西,西至古雁岭。
第七组 组长:武长伍(新区办事处)
组员:曹宗海(新区办事处),张学文(城管局),何文才(国土局)。
工作任务:新区办事处负责,普查区域古雁岭以东,西环路以西,文化西街以北,北新街以南及五中附近。
第八组 组长:谢耀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组员:海斌、王玉峰、李明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任务:负责本辖区内外业普查和内业汇总工作
第九组 组长:刘鹏(城管局)
组员:董敏侠、郭雪慧、海莹(城管局)。
工作任务:负责内业资料印制及普查资料的录入汇总,建立普查资料库
第十组 组长:范忠于(原州区司法局)
组员:王富贵、潘桂芳(原州区公证处)。
工作任务:负责整个普查的公证工作。
五、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普查工作从2010年4月1日开始到2010年8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10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并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开展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的通告》;对各部门(单位)抽调人员进行培训;印制各类普查表格;准备好丈量用具、器材等普查专用的各种物品及办公场所等。
2、领导小组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3、组织各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对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普查的目的意义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二)普查实施阶段(2010年4月11日-2010年9月30日)
1、普查工作以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所辖区为单位,逐村(居委会)、逐户进行调查,普查入户率要达到100%。
2、以户为单位查清房屋及附属建筑物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产权产籍、所有权人名称及所有权性质等。
3、填写分户调查表,文字要书写工整,绘图要清晰规范,内容要全面详实,影像资料编辑要规范。
(三)验收汇总阶段(2010年8月1日-8月31日)
1、各工作组对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普查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2、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普查资料进行校正和汇总,建立固原市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数据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城市低层房屋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单位)要按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具体负责人,抽调有工作经验、事业心强的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参加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三)抽调的普查工作人员要服从大局,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普查到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新闻媒体和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向城市规划区城乡居民宣传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工作,让群众理解普查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市人民政府将对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工作中坚持原则、操作规范、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坚持原则、考勤不合格、工作不到位、操作不规范、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抽调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件:1、固原市城市规划控制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登记表(样式)(略)
2、固原市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区域划分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