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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忻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09]2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忻州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忻州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设立忻州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馆(地)和设施的建设及布局;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并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四)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五)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竞赛,研究和指导青少年体育以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制定体育教育规划,发展体育教育;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七)指导并归口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市际、省际、国际体育交流,组织参加和举办市际、省际、国际体育竞赛。 (八)指导体育总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负责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负责编纂体育文史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 协助局领导搞好各科室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文秘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综合、信访、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局系统基本建设、场馆维修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督查工作;负责体育涉外工作管理。 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岗位培训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承办全市性群众体育组织的资格审查;负责教练员援外及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综合统计工作;制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产业的管理;管理机关的财务工作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体育经营,培育体育市场、依法管理体育经营活动。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调查研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体育工作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审核有关科室草拟的有关文件;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体育行政执法并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组织体育发展战略等重大体育理论研究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群众体育科 研究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制定全市体育场馆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管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市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市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工作;推动社会体育的发展;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中小学体育教育规划;研究拟定全市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的发展规划;承担有关群众性体育活动竞赛的申报、审批工作;承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审批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三)竞技体育科 研究拟定体育训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研究拟定并平衡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加强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强化忻、定、原三县(市、区)的摔跤、柔道业余训练点和小跤王联赛;负责全市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组织协调全省运动会(单项比赛)在忻的竞赛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的审批、申报工作;负责赛风赛纪工作;负责办理裁判员、运动员的注册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体育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攻关;组织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鉴定、推广;负责体育宣传工作,发布重大体育新闻;指导县级体校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纪检组(监察室)编制1名,设纪检组长兼监察室主任。 四、人员编制和职数 (一)编制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纪检编制1名单列),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二)职数 1. 领导职数 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 非领导职数 处级1名、科级1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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