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请求批准潇湘职业学院2009年新生各项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你院生均培养成本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你院2009级新生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根据你院各专业(工种)学生培养成本的不同,分专业(工种)核定收费标准见附表。 2、住宿费:非公寓收费标准每生每年不超过600元,公寓制学生住宿4-6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6-8人间每生每年不超过800元。 3、代收费:(1)书籍课本费以学年为单位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新生体检费一次性收取45人/人,项目为常规体格检查、肝炎全套、胸透、三大常规。 (3)对自愿购买床上用品、日用品和军训服装的学生,学校可按成本价代收,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和押金。 二、上述学费标准只适用于2009年入学的新生,在校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三、你院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四、你院接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到娄底市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票据,并按规定在学院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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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
院系名称 |
专 业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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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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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数控加工技师、电脑主板维修工程师、高级文驾保(商务助理)特训 |
4000 |
毕业后获技能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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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店管理与服务 |
3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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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制高职专科 |
机械工程系 |
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冶金技术 |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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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主板维修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 |
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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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设计与制作 |
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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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
商务英语、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电算会计、物业管理 |
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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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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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 |
4000 |
前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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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年制高职专科相关专业标准执行 |
后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