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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字[2010]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期,市政府对全市200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完成情况。2009年,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济阳县、商河县、章丘市完成万元gdp能耗年度降低责任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济阳县、章丘市完成万元gdp能耗进度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章丘市完成万元gdp电耗年度目标;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章丘市和济南高新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年度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章丘市完成万元gdp取水年度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章丘市和济南高新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年度目标。全市和各县(市)、区全部提前1年完成“十一五”万元gdp取水和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指标。市中区、槐荫区、济阳县、章丘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长清区、商河县考核结果为完成,历下区、天桥区、历城区、平阴县和济南高新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 2.市有关部门完成情况。2009年,对市政府确定的15个部门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交通运输局等10个部门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市国土资源局等5个部门考核结果为完成。 3.重点用能企业完成情况。2009年,与省、市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并具备考核条件的企业64家,其中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等52家企业超额完成或完成节能量指标,考核得分95分以上,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济南市长清区第二水泥厂等11家企业超额完成或完成节能量指标,考核得分80分以上95分以下,考核结果为完成;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百户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251万吨(比2005年),超额完成重点企业节能量任务目标。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1.节能降耗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是节能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都成立了由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基本形成了市、县(市)区两级节能管理体系。重点用能企业都成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节能降耗组织机构,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了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管理网络初步形成。二是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相继出台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得到加强,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扎实有效。 2.节能目标考核更加深入。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都把节能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逐级分解到乡镇(街道)和重点用能企业,认真执行工作任务与时间同步考核要求。二是加强检查督导。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通过专项督察、执法检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按规定对乡镇(街道)和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节能目标的乡镇(街道)、重点用能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对未完成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3.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有9个县(市)、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其中2个县(市)、区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2009年,有9个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其中4个县(市)、区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三是高耗能工业增加值比重继续下降。2009年,有10个县(市)、区高耗能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上年下降,其中3个县(市)、区降低3个百分点以上。四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成效明显。2009年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9条,累计关停小火电14.5万千瓦,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 4.节能投入进一步加大。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加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围绕“十大节能工程”和3个“节能100项”实施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改造。2009年,有10个县(市)、区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县级财政共安排节能专项资金1770多万元,比上年增加490万元。各县(市)、区利用节能专项资金共支持重点节能工程项目73个,建设了一批节能示范工程,推广了一批节能先进技术和装备,培育发展了一批节能服务机构。 5.节能技术进步扎实推进。一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各县(市)区、高新区都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积极开展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2009年,县级财政共落实节能科技研发资金1023万元,有9个县(市)、区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同比上升。二是组织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广了一批节能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广节能灯63万只,创建高效照明示范村59个,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任务指标。 6.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工业节能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对标,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努力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重点企业完成节能量251万吨,超额完成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二是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建筑节能审查与认定评审制度,建立健全从工程设计到竣工备案的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机制。全市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从源头做好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各地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禁实”目标。实施既有建筑改造166.5万平方米,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252万平方米,推广使用散装水泥422万吨。三是交通节能工作逐步开展。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投入使用新能源公交车100辆,改装cng(压缩天然气)单燃料车100多部,加快淘汰耗油量较大的老旧交通工具,推广节能减排典型示范项目,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落实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额标准,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四是公共机构节能深入推进。各级机关从加强管理入手,大力开展节电、节油、节水、节材等活动,全市近600家公共机构建立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系统,优先采购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用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7.循环经济取得初步成效。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市余热、废气、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等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许多废渣实现当年利用率100%,同时消化了周边城市部分工业废渣。回收利用各种可燃气体约20亿立方米。积极促进建筑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全市37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共提出无低费方案1113个,已实施无低费方案794个,节电2.94亿千瓦时,节约原煤5.99万吨,节约蒸汽3.11万吨。 8.节能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加强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按照市里的要求,配合市节能监察机构对企业节能管理岗位设立、淘汰高耗能设备、能耗限额标准落实情况、能效标识等进行了监察。二是强化计量和统计基础工作。统计、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计量工作检查。三是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各级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宣传报道节能方面的先进典型,深入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动员全社会参加节能减排行动。对企业管理、统计、计量等人员进行节能政策法规和能源知识培训,提高节能工作能力和水平。教育部门把节能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从小培养学生的节约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2009年,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大部分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在传统产业中的比重较低,资源依赖型和“双高”行业比重较高,产业结构偏重的矛盾依然突出。个别地方仍然存在盲目上马高耗能项目的现象。虽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有些方面超额完成了任务目标,但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完善,资金等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的配套政策不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二是部分县(市)、区没有完成节能年度目标和进度目标。全市有5个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没有完成2009年节能目标,有3个县(市)、区(含高新区)“十一五”前4年万元gdp能耗降低进度没有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要求,节能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三是节能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市)区、用能企业节能资金投入不足,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没有全面落实,加强源头管理力度不够;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展缓慢,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较小。四是节能管理体系不完善。部分县(市)区、企业的节能管理机构人员不足,节能管理机制不健全,许多节能管理人员任职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个别企业对节能降耗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到位,统计口径混乱,档案资料不完整,对节能降耗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不熟悉。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市政府对市中区、槐荫区、济阳县、章丘市等4家“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突出贡献单位”,济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等2家“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突出贡献企业”,长清区人民政府等21家“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先进单位”,中石化济南分公司等20家“2009年度济南市节能先进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2.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历下区、天桥区、历城区、平阴县、济南高新区,要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2010年暂停批准、核准以上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 3.按照《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意见(试行)》(济发〔2008〕8号)要求,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报市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年是“十一五”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目标的决战之年,节能降耗任务重、压力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节能降耗作为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痛下决心,狠下功夫,全力以赴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一)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加快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改造传统产业。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产业集群、产业链延伸、产业布局选商招商,千方百计做大项目、建好项目,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要加快投资项目投产达产,尽快形成生产能力,产生经济效益。 (二)加强节能预警调控。要按照《济南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周调度制度,及时分析能耗状况,确定全市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立即制定并启动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实施方案,重点调控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能耗限额、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工艺)的企业,耗能总量大、污染重、单位能耗高、附加值低的产品,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没有列入今年淘汰计划但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节能任务目标。 (三)加强节能评估和审查,控制高耗能行业发展。切实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有关规定,今年一律不再审批、核准、备案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已经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建设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并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年底前完成“十一五”淘汰40万千瓦小火电的任务;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供水;对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和惩罚性价格政策,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今年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五)加强依法监管。充分发挥节能监察机构作用,依法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设立、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能效标识执行情况和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和依法节能监测,促进企业依法节能。严肃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节能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对经行政处罚和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法规标准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六)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节能工作。一要抓好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以100户重点用能企业为抓手,继续强化节能管理基础性工作,开展能效对标、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施以十大节能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节能技术改造。二要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按时完成“十一五”期间24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县城以上规划区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推进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进程。三要推进交通领域节油工作。认真执行有关燃油能耗限额标准,积极调整交通运力与运输组织结构,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老旧交通车船。四要认真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确保今年各种能耗比上年降低5%。 (七)加大对节能降耗的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对节能降耗的支持力度,鼓励用能单位加大节能技术研发、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投入。鼓励专业节能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提高工程节能在完成节能任务目标中的贡献率。要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推广新能源应用。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电机,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八)强化宣传培训,推进全民节能。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市情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 (九)加强协调配合和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建立配合联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节能减排指挥部要加强协调指挥和调度,举全市之力打赢全市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目标。 附件:1.2009年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2.2009年市政府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3.2009年济南市重点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八月六日
附件1: 2009年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县(市)、区

2009年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

2009年万元gdp能耗实际降低

“十一五”前4年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

“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

历下区

5.50%

4.82%

18.40%

81.86%

92.50

未完成

市中区

5.60%

5.68%

18.73%

83.48%

101.00

超额完成

槐荫区

5.78%

5.78%

18.39%

81.78%

97.00

超额完成

天桥区

5.47%

5.39%

18.67%

83.19%

94.00

未完成

历城区

5.00%

3.32%

20.88%

94.26%

85.75

未完成

长清区

5.54%

5.54%

19.02%

84.91%

91.00

完成

平阴县

5.79%

5.31%

17.20%

75.96%

95.50

未完成

济阳县

5.87%

5.91%

18.42%

81.94%

95.00

超额完成

商河县

5.92%

6.29%

17.92%

79.48%

91.25

完成

章丘市

5.86%

5.87%

18.46%

82.12%

100.50

超额完成

济南高新区

5.61%

5.09%

13.15%

56.76%

84.25

未完成

附件2: 2009年市政府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序号

市政府部门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

1

市交通运输局

99.14

超额完成

2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99

超额完成

3

市城乡建设委

97.57

超额完成

4

市市政公用局

97.29

超额完成

5

市物价局

97.14

超额完成

6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96.86

超额完成

7

市科技局

96.71

超额完成

8

市财政局

96.29

超额完成

9

市质监局

95.86

超额完成

10

济南供电公司

95.57

超额完成

11

市国土资源局

94.83

完成

12

市统计局

94.14

完成

13

市发改委

93.81

完成

14

市水利局

92.86

完成

15

市商务局

91.76

完成

附件3: 2009年济南市重点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序号

企业名称

考核

得分

节能量指标

考核结论

1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超额完成

国家考核超额

完成

2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超额完成

国家考核超额

完成

3

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

 

超额完成

国家考核超额

完成

4

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

公司

 

超额完成

国家考核完成

5

济南庚辰钢铁有限公司

 

超额完成

国家考核超额

完成

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分公司

 

超额完成

国家考核超额

完成

7

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

 

超额完成

国家考核基本

完成

8

山东黄台火力发电厂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9

济南市热力有限公司

106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10

山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

106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11

济南变压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12

济南市平阴县玛钢厂

106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13

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

卷烟厂

106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14

济南鲍德气体有限公司

106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15

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106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16

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106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17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10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18

章丘东风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10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19

济南万方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10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20

山东福胶集团有限公司

10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21

山东鲍德翼板有限公司

10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22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4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23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埠村煤矿

104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24

章丘矿业有限公司

104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25

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

104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26

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

104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27

山东平阴丰源炭素有限责任

公司

104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28

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104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29

济南元首针织股份有限公司

103.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30

济南台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03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31

山东交通水泥厂

102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32

济南澳海炭素有限公司

102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33

济南长城炼油厂

102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34

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

公司

101.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35

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

101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36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1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37

新时代(济南)民爆科技产业

有限公司

100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38

济南信赢煤焦化有限公司

100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39

齐鲁安替比奥制药有限公司

100

完成

超额完成

40

山东大鲁阁织染工业有限公司

99.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41

济南力诺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99.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42

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99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43

济南市琦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99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44

济南黄河特钢有限责任公司

99

完成

超额完成

45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99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46

济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99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47

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

98

完成

超额完成

48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98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49

山东塑料试验厂

98

完成

超额完成

50

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8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51

章丘华明水泥有限公司

97.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52

齐鲁宏业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96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53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9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54

济南热电有限公司

95

超额完成

超额完成

55

济南市长清区第二水泥厂

94

超额完成

完成

56

山东欣宏药业有限公司

94

超额完成

完成

57

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

94

超额完成

完成

58

济南柴油机股份公司

93

超额完成

完成

59

山东齐鲁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91.5

完成

完成

60

章丘市琅沟热电厂

91

超额完成

完成

61

济南银座奥森长清热电有限

公司

90

超额完成

完成

62

济阳新华能源实业有限责任

公司

89

超额完成

完成

63

济钢集团闽源钢铁有限公司

86

超额完成

完成

64

济南东新热电有限公司

85

超额完成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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