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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10]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精神,开展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晓东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禄智明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辛维光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成  员:张学军 (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 叶  韬 (省扶贫办主任) 马天云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杨  志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贵平 (省统计局副局长) 唐晓川 (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黄广钦 (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扶贫办,叶韬兼任办公室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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