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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启用“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公章、财务专用章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建施[2010]3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的批复》(津编事字〔2010〕23号),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成立,并自2010年4月20日起启用“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的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公章印模(略) 2.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财务章印模(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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