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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第二届南宁市人民政府总督学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10]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第二届南宁市人民政府总督学。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吕洁同志担任总督学。 肖莺子同志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总督学。 未作调整的市人民政府督学名单仍以南府办〔2008〕49号文为准,本届督学任期从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止。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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