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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通[2010]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精神,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推进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议事规则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 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陈国玺(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祥(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 李怀舟(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田 伟(市国资委主任) 王 军(贵州银监局准入二处处长) 李 颖(市法制局局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 清(市规划局局长) 方鉴常(市审计局局长) 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 肖 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荣华(市国税局局长) 杨 军(市地税局局长) 张 跃(市工商局局长) 周 翔(市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杨 继(市国资委副主任) 吴 军(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 汤 剑(高新区国土分局局长) 李旻颖(金阳新区国税局局长) 吴建强(金阳新区地税局局长) 刘奕扬(金阳新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金融办,由市政府金融办主任李怀舟担任办公室主任;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张志祥、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吴军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议事规则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上市相关重大事宜,研究制定市政府支持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上市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措施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联席会议会务等工作。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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