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各民办中学: 为有效预防手足口病、流感等春季传染病在学校中暴发流行,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及2010年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统一安排,决定对全市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二)学校(专)兼职有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档案等情况; (四)小学、托幼机构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 (五)晨检制度及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六)健康教育计划和执行情况; (七)保健医、教师、学生传染病防治知识掌握情况(问卷调查) 二、监督检查方法 由市教育、市卫生局组织教育、疾控及监督相关人员,对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抽查,每县区抽查1所中学,1所小学,2所幼儿园。采用现场察看、现场提问、查阅相关文件、规章制度、问卷调查等方法,按照检查表格要求进行评分,由被检查学校和检查组分别签字确认。 三、监督检查时间 5月5日:城关区 5月6日:七里河区 5月7日:安宁区 5月10日:西固区 5月11日:红古区 5月12日:永登县 5月13日:榆中县 5月14日:皋兰县 四、监督检查人员 本次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共同组成,检查组人员从市疾控中心及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抽调。 附:学校传染病防制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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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实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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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防制组织机构 |
有组织机构成立文件5分,校领导担任负责人5分,有传染病防治会议记录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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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染病疫情报告 |
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5分;有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3分,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1分;知晓上报程序、消毒隔离措施2分;有学生就诊登记表1分,传染病疫情登记本1分,上报处理登记本1分,传染病报告卡1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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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染病防治工作 |
有历年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3分,有计划落实的书面总结材料2分;有日常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3分,有宿舍、教室定期消毒记录1分,有学生洗手设施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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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染病及突发事件预案 |
有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4分,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预案4分,内容规范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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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接种证查验制度 |
有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3分,专人负责3分,有查验登记记录2分,及时补种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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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健康档案 |
有师生健康档案5分,有学生常见病防治资料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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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晨检及因病缺课登记 |
有晨检制度3分,相应记录2分;有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3分,有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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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健康教育、培训情况 |
有健康教育计划2分,相应总结2分,根据传染病季节特点,开展防治知识宣传3分;学校主管领导、校医参加传染病知识培训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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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它 |
环境整洁3分,教室采光、通风良好3分,传染病防治知识问卷调查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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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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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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