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学校: 市教育局同意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制定的《长沙市中小学校园连锁超市服务企业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六 日
长沙市中小学校园连锁超市
服务企业备案监督管理办法
为切实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园食品用品消费市场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3〕6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进入我市中小学校园连锁超市服务企业实行备案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备案企业资格及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教育,具有较强的服务理念和安全意识。
2.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且有从事连锁配送经营工作三年以上的经验。
3.产权明晰,资产优良,经营效益明显,负债率低,拥有职业经理人和专业的管理团队。
4.经营管理实行“六统一”标准,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店貌(招牌、标识、服装)、统一服务。
二、资格审查及备案管理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近三年公司主要业绩说明以及拟开展项目的策划。
2.已进入学校连锁超市的服务企业也需申报,实行备案监督管理。未通过资格审查备案管理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资格审查备案的在合同期内不得拓展业务范围。合同期满后不得续签合同。
3.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长沙市中小学校园连锁超市服务企业备案管理申报表》(附件)于2010年6月25日前送交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后勤管理科。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将组成专家评审组评议,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对通过评审获得资质的企业,将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市属各学校和区县(市)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
三、责任和义务
1.取得资质的企业,通过竞投标等方式进入长沙教育消费市场,需向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和区县(市)教育后勤管理部门交纳安全保证金(即履约金)作为专户储存。因经营企业责任发生校园食品用品安全事故,先用保证金予以救助和赔付。在经营期间内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额退还。
2.获得资质并在我市校园连锁超市开展连锁配送的企业,每月向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后勤管理科报送一次报表。报表内容为企业经营的地址、物流配送基地地址、连锁超市所在学校的名称、超市负责人姓名、服务对象人数、经营方式、范围、是否出现安全事故等。
3.鼓励取得校园连锁超市经营权的企业拿出其利润的1-5%作为专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或学校后勤生活设施的添置,此项费用需由市属各学校、学校所属区县(市)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认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使用。
四、考评办法
1.通过备案管理的企业经营校园连锁超市期间接受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限三个月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并通知市属各学校和学校所属区县(市)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终止其协议或合同,学校及区县(市)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各经营企业严把食品质量关,如出现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经营者将按法律法规承担全部责任。
市属各学校、区县(市)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在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公布的企业名单中遴选从事本区域中小学校园连锁超市经营活动的服务企业,并负责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的协调、指导工作。凡未获得备案的企业,不得在我市中小学校园从事校园连锁超市经营活动。
附件:长沙市中小学校园连锁超市服务企业备案管理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长沙市中小学校园连锁超市服务企业备案管理申报表
|
企业 基本 情况 |
企业名称 |
校园连锁超市 开展情况 |
已开展地名称(市、州、区县) |
|||||||
|
法人代表 |
开展学校数 |
小学 |
||||||||
|
中学 |
||||||||||
|
注册资金 |
开展学校上一年营业额 |
|||||||||
|
经营范围 |
拟开展的市、州、区县 |
|||||||||
|
企业 经营 现状 |
企业总资产 |
固定 资产 |
企业 规模 |
职工总人数 |
其中 管理 人员 |
|||||
|
流动 资金 |
||||||||||
|
上年度 营业额 |
成 本 控制率 |
签订劳动 合同人数 |
||||||||
|
上缴 税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