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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颁发部门】 白银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暂行办法》(甘政办发[2008]113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区2009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完成情况。以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2009年甘肃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依据,重点考核各县区政府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制落实、租赁补贴发放、实物配租分配入住、保障资金筹集使用及监管,保障对象基础资料登记、档案信息等情况。 (二)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转下达2008年第十三批建设项目(廉租住房)投资计划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08]513号)、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转下达2008年第二十四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08]1321号)、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转下达2009年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甘发改投资[2009]200号)所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逐项进行考核。重点是项目前期手续是否完善、建设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竣工项目验收备案情况、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保障资金管理,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土地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等。 (三)2008-2009年购买、改造廉租住房项目。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廉租住房购买改建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综[2008]84号)精神,重点检查考核购买、改造廉租住房数量、项目手续、资金使用等情况。 (四)对中央检查组、财政部专员办等部门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五)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的计划任务安排和工作打算。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入户调查、实地察看、查验资料、座谈汇报等形式进行。 三、考核时间 2010年1月5日 会宁县 2010年1月7日 景泰县 2010年1月8日 白银区 2010年1月11日 靖远县 2010年1月12日 平川区 四、考核组织 考核由市房产局牵头负责,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督察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低保办各抽调1人组成考核组。各单位抽调人员名单于12月29日前报市房产局。 联系人:肖 妍 联系电话:8221163 13809308586 五、有关要求 (一)被考核单位要按照考核要求,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 (二)被考核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配合考核组的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三)考核组要做到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要求打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反映被考核单位责任制完成情况。 特此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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