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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兰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9]2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兰州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兰州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方案
 今年以来,由于我市新挂牌上路机动车辆激增和城区污水管网开挖等因素,给城区交通造成了很大压力,城区交通拥堵日益严重。为此,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市道路交通现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主力军作用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挖掘现有道路交通潜能和交通管理工作潜力,集中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实现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明显缓解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成效,市上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继德为组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森洙,市政府副市长俞敬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幸,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应急办主任郑继祖为副组长, 市委宣传部、市建管委、市执法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政管理处、兰州公交集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郑继祖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应德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督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治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16处交通堵点。即:东湖宾馆什字(早晚高峰);酿造厂丁字路口(早晚高峰);兰泰医院丁字路口(晚高峰和夜间);雁滩桥什字(早中晚高峰);平凉路南口(早晚高峰和夜间);火车站东路邮政公寓前(早中晚高峰);安定门丁字路口(早中晚高峰);中山桥什字(晚高峰);西关什字(夜间18:30-21:00);畅家巷东口(晚高峰);武都路西段(晚高峰和夜间);永昌路北段(晚高峰和夜间);南滨河东路通渭路至白云观段(早晚高峰和夜间);雁滩路滩尖子至花鱼市场段(早晚高峰);庙滩子什字(早中晚高峰);西站什字(晚高峰)。 (二)整治5个交通混乱区域。东部市场周边、广场南路、甘南路、武都路、永昌路北段和南河路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鸣号问题;安定门、中山桥、庙滩子、草场街、文化宫、小西湖、西站、汽车南站、西固城和西部市场的摩托车非法营运载客问题;平凉路南段、定西路、天水北路、兰工坪路、南滨河路小西湖立交桥西侧的长途客运车站外停车候客问题;西关什字、火车站什字机动车的乱停乱放、行人乱穿马路问题;东岗立交桥周边、天水路高速公路进口、兰阿公路北口、刘家堡广场等的营运车辆乱停乱放、集结成群的问题。 (三)整治15种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报废、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闯红灯、闯单行线、违反禁令标志强行左转弯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左道逆行、随意穿插、骑压中心双实线、挤占非机动车道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互相争道抢行的;公交车不进站停车、压站候客、强超抢会、并排竞驶的;出租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猛拐、强超抢会的;货运车、农用车、非机动车违反禁令规定进城通行的;长途客运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站外停车候客;国省道、主次干道违法停放机动车;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运车超员行驶,货运车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载物行驶的;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违法载客的;驾乘小型客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的;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人行过街设施的。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交通组织和交通规划。学习借鉴其它城市先进经验,立足现有路网和交通设施,科学分析研究,对优化城区道路交通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最大限度的提高城区道路畅通度。结合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编制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并对港湾式停车站点、停车场纳入总体规划强制配套。科学分析研究全市车辆、道路现状,对城区车辆按号限行和车辆注册挂牌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 (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城区道路及其周边区域,坚决清除阻塞交通和影响景观的设施,确保道路畅通。要加强日常管理,集中突击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清理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马路市场占道、违法乱摆摊点等非交通占道问题,保障道路交通的正常功能。 (三)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疏导指挥。要充分发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主力军的职能作用,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奉献精神,全警动员,加班加点,大力加强指挥疏导,全力以赴保畅通。要科学调配警力,调动更多的警力深入到一线,落实路面管控,确保重点路段、易堵路段、重要区域、施工路段和高峰时段有民警执勤指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乱停乱放乱占道等严重影响道路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加强交通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置,落实轻微交通事故由一线民警快速处理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对车辆通行的影响。要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执勤民警的管事率和排堵治乱能力。 (四)加强道路施工开挖监督管理。要加强对现有道路的管理,严禁违章占用和随意开挖;确需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要严格审核把关,最大限度的提高城区道路畅通度。要对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开展普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审批开挖范围、期限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快施工速度,能够夜间施工的,要一律严格监督其在夜间施工,将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要落实施工现场交通组织,施工方必须派专人负责指挥疏导交通,严禁施工车辆违法行驶、乱停乱放影响交通。 (五)从严从快处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依法严管重罚的原则,对于涉酒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四个一律”的要求坚决从严处罚;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要进行罚款处罚,一律并处行政拘留;对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非法拼装车上路行驶的,要在从严处罚的同时,坚决按规定收缴非法牌证和车辆,严禁罚款放行;对机动车不按线行驶、左道逆行等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要充分利用流动电子警察、摄录机等执法装备,用非现场程序进行查处;对查扣的非法营运“摩的”,要配合相关部门没收上缴,杜绝再次上路;对于公交、客运、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一律抄告所在运输企业加强教育管理,落实相应的内部安全管理处罚处理措施;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的,要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一律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公交、客运、出租企业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自收到抄告之日起10日内,将对交通违法当事人的具体教育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公安交警部门。要坚持教育和处罚并举,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对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带、不走人行天桥、地道的教育管理和处罚力度,学习借鉴其它城市成功经验,采取让违法行为人协助民警执勤等多种措施,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六)加强宣传教育。要结合交通安全“宣教工程”和交通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全民交通安全素质。一是要抓好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特别是长途客运单位、公交公司、出租车行和专业旅游单位驾驶人员。二是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中、小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习惯,并通过学生影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三是要加强全民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作为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项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四是宣传部门要对这次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大造声势,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加强队伍管理。要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和交通协管员的教育培训和建设管理,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办法,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检查,严格考核,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全面加强公交车辆、出租车和社会车辆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确保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交通,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自觉维护良好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要针对公交、出租、长途客运车辆交通违法突出、行车秩序混乱、严重影响道路畅通、交通事故高发、市民群众意见大等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确保道路畅通。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是关系民生、改善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开展此次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是主力军,宣传、城建、城管、司法、市政、教育和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夯实责任,加强督导。要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要切实抓好检查、考核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加强信息交流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开展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情况。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改正,对整治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四)创新方法,深化效果。要认真研究职责范围内存在的有碍整治工作的重点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作运行机制,增强交通整治的合力。要创新工作模式,落实定路段、定人员、定标准、定奖惩、定职责的“五定”承包责任制,实现“守住一点、管住一片”的目的。要完善交通整治长效机制,促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 兰州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目标要求

责任单位

办理时限

优化 交通 规划

近期:立足现有路网和交通设施,学习借鉴其它城市先进经验,科学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交通疏导实施方案,最大限度的提高城区道路畅通度。 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市建管委等部门配合。 2009年12月31日前拿出具体方案
  远期:结合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编制城市交通管理规划,并对港湾式停车站点、停车场纳入总体规划强制配套。 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市上各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 2010年6月底做出初步规划
全面 清理路障 对道路及其两边进行全面清理,坚决清除阻塞交通和影响景观的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由市执法局牵头抓总,近郊四区政府具体负责,市上各相关部门配合。 2010年1月10日前拿出具体方案
加强 车辆管理 合理布置警力,实行路段包干责任制,确保市区上下班高峰、重要时段、重点路段和省市重大节会、活动的道路畅通。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及时快捷处理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科学分析研究全市车辆、道路现状。 市公安局、市建管委、市交通局和市公交公司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全力抓好落实。 2009年12月31日前拿出具体方案
限定车辆流量 对城区车辆按号限行和车辆注册挂牌问题专题研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然后专题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 2009年12月31日前拿出具体意见
加强 施工管理 对城区所有施工工地进行普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快施工速度,将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市建管委牵头负责,市执法局、市城投公司和近郊四区政府全力配合。 2010年1月底前拿出安排意见
加强 行人管理 通过中小学生、两报两台和社会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并就城区交通疏导事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教育和处罚并举,加大对行人乱穿马路、乱闯红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带的处罚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各相关单位、部门和近郊四区政府积极配合。 2009年12月31日前拿出具体实施意见
加强 队伍管理 加强公安交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建设管理,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公交车辆、出租车和社会车辆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尤其要对乱停乱放、抢超会超、胡乱掉头等进行重点整治,严管重罚。 市公安局、市建管委、市交通局和市公交公司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2009年12月31日前拿出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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