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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机场南联络道渝邻高速新龙湾立交施工组织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发文字号】 渝高管[2010]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机场南联络道工程渝邻高速开口占道相关事宜的请示》(新城行〔2010〕1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机场南联络道工程施工进度,提升机场通行服务能力,原则同意机场南联络道渝邻高速公路新龙湾立交工程施工方案,并按三期分步建设。 (一)第一期实施渝邻高速公路西侧土石方开挖工程和临时转换道工程;为满足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和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同意实施占道施工。施工时间截至2010年8月底。 (二)第二期实施渝邻高速公路跨线桥梁、东侧匝道、箱涵加长、现有人行天桥拆除等工程施工,并利用临时转换道实行高速公路车辆交通转换。施工时间为2011年3月至7月。 (三)第三期实施渝邻高速公路西侧匝道等剩余工作,高速公路恢复正常通行。 二、请补充完善新龙湾立交北侧新建人行天桥施工组织方案,并结合高速公路通行及安全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建议考虑该人行天桥对高速公路行车视距及安全的影响,增大天桥跨径或适当调整天桥设置位置。 三、立交工程施工建设应严格遵守《重庆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施工期间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并执行以下意见。 (一)严格按照高速公路施工作业规范并结合区域路段实际情况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满足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行车引导要求,并设置专职安全员做好交通标志清洗维护及秩序规范工作。 为确保交通标志良好的外观效果和安全控制功能,建议采用黑底绿白膜反光方形锥。 (二)做好临时进出口处置和管理,保证车辆进出顺势,并做好施工车辆、设备的进出组织管理,加强与高速公路执法机构的工作衔接,确保进出口段交通安全和良好通行秩序。 除必须经高速公路进出施工场地的机械设备外,严禁其他机械设备通过高速公路进出,减小对高速公路通行车辆的干扰。 (三)做好土石方开挖和场平施工的组织管理,防止土石方顺向高速公路坍塌;严格控制爆破施工,确需爆破辅助施工的,应严格控制好爆破药量实施微爆破,防止爆破产生边坡坍塌和影响驾驶员行车安全;完善边坡处置高速公路防护隔离设施,保障隔离设施足够安全的结构强度和高度,避免土石方垮塌堵塞高速公路和影响行车安全。 (四)拆除人行天桥时,应对行人通道作好相应改造和完善,加强人行路径提示诱导,避免立交工程施工对沿线居民出行和生产产生不便。 (五)加强临时转换通道的设计优化,确保临时转换通道的行车安全。 1.保持临时转换通道与高速公路连接顺势,合理设计临时转换道的纵坡和弯道半径,确保车辆特别是大型车辆行驶顺畅,满足相关安全技术指标要求。 2.作好临时转换道路面处置,保障车辆转换期间路面状况良好。 3.完善临时转换道两侧和中央隔离防撞设施及相应标志标线,设置护栏反光轮廓标,满足防撞设施防撞等级和中央隔离设施防眩要求,符合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判断要求。 4.完善车辆行驶临时转换道的提示诱导,保障车辆转换和行驶安全。 (六)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管理,提升安全意识,严禁施工人员横穿高速公路及施工车辆违章行驶等安全隐患行为。 (七)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区域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施工区域交通标志、设施的清洁和维护管理,保持施工区域高速公路整洁美观。 (八)立交匝道搭接高速公路完成后,应作好立交启用前匝道的封闭管理,防止社会车辆进出引发施工安全和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四、因立交工程施工建设引发的安全责任和损害由你司负责。 五、请进一步调整完善立交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并结合2010年全国干线公路检查和通道森林工程和公益广告示范路建设要求,及时做好立交区域绿化景观设计,恢复完善高速公路绿化设施,保障高速公路良好的路容路貌。 六、涉及高速公路土地绿化等资产权益的,请先行与渝邻高速公路公司衔接并妥善处理。 七、施工过程中,请你司落实人员加强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的巡查和督促管理,维护立交施工过程中高速公路良好的安全形势,加快施工进度,减小对高速公路正常营运秩序的干扰。 八、施工前,请将完善后的施工组织和交通组织方案报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运营公司审核备案,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尽事宜按照高速公路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由高执支队执法机构和营运公司负责监督实施。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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